王興志[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主任]

男,1947年10月生,遼寧人。一級律師。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中文系。歷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長春市法律顧問處(現吉林常春律師所)實習律師、三級、二級、一級律師,律師所部主任、副主任、主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現任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原長春市律師事務所)主任,系全國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吉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長春市律師協會副會長、中國國際貿促會長春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長春市人大立法顧問、長春市政府及中國“一汽”法律顧問等。

個人簡介

自1984年以來,在省、市及國家雜誌發表論文18篇,獲省、市級研討會一、二、三等獎各一篇。著作5部,其中《經濟法》、《遵行刑法及解釋分條彙編》及《經濟契約法規分條彙編》任副主編,《律師辯護與代理方略》及《現代市場競爭指南》兩書為編者。

工作情況

擔任長春律師事務所領導10,該所發展成居全國前列的國資所(規模、固定資產、高級人才),成為全省十佳文明所的排頭兵,全國二十四家文明視窗所之一,全國二十家部級文明所之一,全國扶、助殘先進單位(自1994年底,至今按月扶助一特困植物人家庭100元;1996年以來,至今按捐助兩名特困大學生每月二百元)。該所榮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十幾年來,該所已支援了十多個省市的律師所100多名專職、兼職、特邀律師。現該所有律師及工作人員計128名。是長春市人大第八、九、十、十一屆連選代表,第九、十屆人大連選法制委員會委員。多次被評為全國、省、市司法系統優秀律師先進工作者,市委機關及局優秀共產黨員,市“衛士獎牌”獲得者,市精神文明先進個人。榮立個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評為吉林省十佳律師。全國十佳律師,並榮獲東北師大建校五十周年126名優秀學員之一的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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