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方南

王方南

王方南,又名王芳蘭、王芷甫,1906年10月27日出生於湖南省城步縣延清鄉(今城步苗族自治縣西岩鎮五桂村)一個地主家庭。幼讀私塾,14歲入武岡縣聯合國小。1923年從城步步行至長沙,考入明德中學。1927年,王方南考入國立勞動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系。1930年,王方南加入國民黨。1931年畢業後,王方南任南京《新京日報》體育編輯。因收入微薄,王棄職另謀出路,與同學數人在南京創辦了“九一八”中學,又因經費困難被迫停辦。1933年,省王方南在浙江嵊縣中學教書,半年後被校方無端解聘。 1933年夏,王方南通過朋友關係,去南昌考入國民黨軍事委員會南昌行營暑期訓練班。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王方南,又名王芳蘭、王芷甫,1906年10月27日出生於湖南省城步縣延清鄉(今城步苗族自治縣西岩鎮五桂村)一個地主家庭。幼讀私塾,14歲入武岡縣聯合國小。 1923年從城步步行至長沙,考入明德中學。1927年,王方南考入國立勞動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系。1930年,王方南加入國民黨。1931年畢業後,王方南任南京《新京日報》體育編輯。因收入微薄,王棄職另謀出路,與同學數人在南京創辦了“九一八”中學,又因經費困難被迫停辦。1933年,省王方南在浙江嵊縣中學教書,半年後被校方無端解聘。 1933年夏,王方南通過朋友關係,去南昌考入國民黨軍事委員會南昌行營暑期訓練班。該班設在廬山,為培訓反共骨幹而設,主任康澤。三個月後,訓練班移至鄱陽湖畔的星子縣,改為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星子訓練班。王加入“復興社”,1934年結業,王被派任國民黨軍事委員會別動總隊第四大隊第十中隊指導員,參加了對江西紅軍的“圍剿”。

人生經歷

1935年,王方南經漢口警察分局局長周偉龍的介紹,任漢口禁菸督察處密查組編審員,該密查組為軍統所控制,從此,王加入了軍統特務組織。1935年秋,軍統局需培訓一批高級特務骨幹,由周偉龍以軍統漢口站名義選送王赴南京應考,被錄取,送杭州浙江警官學校特別訓練班受訓,戴笠任該班班主任。王方南編入第四隊接受全能特務訓練,並履行了效忠蔣介石的盟誓。1936年夏,王方南任復光社特務處漢口站直屬通訊員。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變發生,軍統局在南京專門成立了事變辦事處,周偉龍任處長,調王方南負責該處外勤工作。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後,張學良送蔣介石回南京被扣,王曾奉令執行對張學良的監視任務。1937年3月,張學良被蔣介石押送奉化關押,王方南結束了看守張學良的任務,隨周偉龍派往上海工作後,任復興社特務處上海區助理書記。

上海“八·一三”淞滬會戰爆發,上海淪於日軍之手,王奉命在上海堅持敵後工作,改任情報組長,以英法租界為活動據點,擔任蒐集日偽情報,執行鋤奸任務,曾參與暗殺大漢奸唐紹儀、周風岐等人。1938年,王方南被英租界巡捕房以破壞治安的“重慶分子”罪名逮捕,受電刑逼供不為所屈。同年9月,由軍統局重金贖出,離滬赴香港,就任軍統香港區助理書記、情報組長、書記等職。

1942年3月,王方南奉調赴重慶,任行動隊隊長。旋任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福州沿海區書記。次年任軍統閩北站副站長,兼財政部福建緝私處總務科長。1944年,王方南回重慶,任軍統局本部第三處策反科科長,後改任第二處政治科科長。1945年5月,調任軍事委員會 特別檢查處第二科科長。

抗日戰爭勝利後,王方南升為保密局南京站副站長。1946年,蔣介石發動內戰,王奉令派員執行對中共駐南京代表團和民主黨派駐地進行秘密監視任務,蒐集蘇北解放區和新四軍政治、軍事情報。1947年1月,王方南被派往上海,任保密局上海站(站長王新衡)副站長。1948年初,王新衡辭職,劉方雄升任站長,王方南仍任副站長。1949年2 月,劉方雄調走,王方南接任站長,兼上海市政府調查處處長。曾派特務鎮壓上海進步學生運動,破壞中共地下活動,逮捕地下黨工作人員和民主進步人士。

1948年6月,王方南眼看國民黨崩潰之勢已定,深感繼續為國民黨效力前途堪憂。王向好友羅寶傾吐了內心的傍徨苦悶,表示欲找中共地下黨可靠關係,為自己留一條後路,羅寶於是向王方南介紹了中共上海地下黨負責情報工作的吳成芳。羅寶、吳成芳、王方南三人均系明德中學校友,至此,王方南始明吳之真實身份。王決心棄暗投明,利用其在保密局的特殊地位,冒著生命危險,為中共地下黨多方提供情報,掩護地下黨的活動,營救地下黨員和進步人士。

1948年9月,中共華中局派往上海負責文化界工作的姚溱,為叛徒黃特逮捕,中共地下黨指示吳成芳找王營救,願出重金作為報酬。王按照地下黨的要求設法將姚案由保密局上海站移交上海特別法庭審理,並以姚早已脫離新四軍為由,準予取保開釋。隨後地下黨通過關係將姚保釋。王未取分文報酬。同年11月,吳成方被保密局發現其身份,並下令逮捕,王立即報告地下黨,使吳及其家屬及時轉移,幸免於難。此外,經王方南及時通報情報,合地下黨同志免遭毒手的,尚有潘念之等人。1949年春,湖南民革地下組織負責人由滬返湘開展工作,隨身攜有電台和檔案,為保證其安全通過檢查,王派自己貼有特別通行證的專車,送他們直接上飛機,安全回到長沙。王方南還為掩護民革上海地下組織負責人郭春濤等的活動,做過一些有益的工作。 國民黨從上海撤退前,毛人鳳拿著一張名單對王方南說:“上海還有些實業界、金融界、社會名流和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現在沒有去台灣,要注意他們是不是準備赴台,不要讓他們留在上海將來為共產黨所利用。你看一看,這個名單上的人都走了沒有?”並讓上海警察局局長毛森立刻動手把名單上的人逮捕起來。當解放軍的炮聲響起在上海市近郊時,5月24日,軍統上海站站長王方南根據毛人鳳的指示,把文書、人事和會計檔案,分裝在木箱和皮箱內,乘由毛人鳳特別撥出的兩艘機帆船運往台灣;並命令本站文書股長和人事股長將上海市政府調查處所存的情報檔案,全部運往武定路923號上海市政府調查處職員宿舍內的草坪上燒毀。 上海解放後,為了工作的需要,上海市公安部門負責人決定保留王方南的秘密身份,不安排其公職,王以經營日雜商店為掩護,與市公安局負責人保持單線聯繫。1955年4月,受上海“潘楊案件”的株連,王被視為楊帆(市公安局長)所庇護的反革命分子,與楊帆同時被捕入獄,判處無期徒刑,在上海監獄服刑達20年之久。直到1975年12月才得以特赦出獄。隨後,王方南回湖南,安排在長沙市政協工作。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共湖南省委統戰部落實黨的統戰政策,王方南的錯案得到澄清。1981年,王方南參加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1982年被增補為第四屆湖南省政協委員。1983年4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對他的判決,恢復其政治名譽,按起義人員對待。同年8月,王方南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並當選第五屆、六屆湖南省政協常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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