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峰[江蘇省海外企業集團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裁]

江蘇省海外企業集團黨委委員、董事、副總裁王學峰在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出台後,違反規定經常邀請相關業務單位人員前往南京銀杏湖、鐘山國際、太陽島和揚州東方等場所打高爾夫,分25次報銷打球費用6.38萬元。王學峰被撤銷黨委委員、董事、副總裁職務,並被責令全額退繳違紀款。

基本信息

擔任職務

江蘇省海外企業集團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裁

違紀處分

江蘇省海外企業集團黨委委員、董事、副總裁王學峰在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出台後,違反規定經常邀請相關業務單位人員前往南京銀杏湖、鐘山國際、太陽島和揚州東方等場所打高爾夫,分25次報銷打球費用6.38萬元。王學峰被撤銷黨委委員、董事、副總裁職務,並被責令全額退繳違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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