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糧食局

”二、非行政許可審批(無)三、行政處罰(共7項)1、項目名稱: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處罰種類:取消糧食收購資格法律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取消糧食收購資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項目名稱:糧食收購者未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暫停或取消糧食收購資格法律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糧食收購者未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暫停或者取消糧食收購資格”。 ”3、項目名稱:糧食收購者未及時支付售糧款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暫停或取消糧食收購資格法律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糧食收購者被售糧者舉報未及時支付售糧款”,“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暫停或者取消糧食收購資格。

玉林市糧食局行政執法職權

實施單位名稱:玉林市糧食局
一、行政許可(共1項)
項目名稱:糧食收購資格認定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收購資格暫行規定》第三條:“經營者應當經縣級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取得糧食收購資格,並向辦理糧食收購資格申請的部門同級的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後,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未取得糧食收購資格的,或者取得糧食收購資格,未辦理工商登記的,均不得從事糧食收購活動。”
二、非行政許可審批(無)
三、行政處罰(共7項)
1、項目名稱: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糧食收購資
處罰種類:取消糧食收購資格
法律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取消糧食收購資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項目名稱:糧食收購者未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暫停或取消糧食收購資格
法律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糧食收購者未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暫停或者取消糧食收購資格”。
《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糧食收購者未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警告後仍不改正,並造成農民或其他糧食生產者的利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規數量較大的,可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取消糧食收購資格。”
3、項目名稱:糧食收購者未及時支付售糧款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暫停或取消糧食收購資格
法律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糧食收購者被售糧者舉報未及時支付售糧款”,“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暫停或者取消糧食收購資格。”
《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糧食收購者未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經售糧者舉報並查實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欠付1個月以上2個月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欠付2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欠付3個月以上的,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暫停或取消糧食收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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