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財政發展規劃、財政改革方案及其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牽頭組織實施全市財源建設工作。
(二)起草財政、稅收、財務、會計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規範性檔案。
(三)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決算草案;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市級契稅的徵收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地方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管理工作,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擬訂有關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實施細則和調整方案;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財政預算安排,提出全市稅收收入計畫。
(七)負責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配置標準和有關政策。
(八)貫徹實施國家、省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全市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承擔監督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工作;承擔對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績效考核和年薪制工作;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組織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和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推動或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和重組;承擔國有企業產權變動管理和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市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依法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的內外債務。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財政收支績效評價,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四)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和政府出資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資產監管。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服務承諾
1、嚴格按照《預算法》和國家有關政策編制財政預算,預算編制採取零基編制方式,預算編制的標準和有關政策規定公開,預算一經人大批准後,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2、嚴格按照規範的程式撥付預算指標,撥付預算指標貫徹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總原則,優先安排工資、穩定和重點支出,簡化和公開預算指標撥付審批程式,在財力和國庫資金允許的情況下,對於年初安排的預算內和預算外正常經費支出,主管局長公出時,由其他局長代批,確保在每月規定時間3日內撥付。
3、對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撥付使用,在財力和資金允許的情況下,對符合政策規定和手續完備的專項資金,在3日內撥付。
4、認真貫徹落實招商引資和扶持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和規定,在國家財政稅收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範圍之內,及時辦理涉及到財政的有關問題。
5、積極開展收費稽查和罰沒財物管理檢查,對單位和民眾反映舉報的“三亂”問題,在一周內查清並做出處理,同時,將檢查和處理情況通報給舉報單位或舉報人。
6、依法開展財政財務檢查監督,除國家統一部署的專項檢查以外,地方財政部門對同一單位和同一項內容進行的財政財務檢查,一年只允許檢查一次,不搞重複檢查。
7、按照國家控購政策規定加強控購管理,對符合配車標準、手續齊全的單位,特別是外商投資和引進外資項目購車,做到隨報隨批;對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超標準、超編制購置小汽車一律不予審批。
8、嚴格執行《牡丹江市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審查確定供應商資格,組織招、投標活動。
9、切實提高辦公效率,牢固樹立為經濟發展服務宗旨,把服務對象放在第一位,對基層單位符合政策規定,履行正常手續的公務事項要隨到隨辦,對涉及有關政策和資金需要進行統籌安排,或者涉及部門間需要協調,不能立即辦理的,要在3日內研究給予答覆。
10、加強廉潔自律,在深入基層工作中,要把指導和服務放在第一位,端正態度,禮貌和氣待人,嚴禁財政幹部在公務活動中勒卡和“梗阻”,對基層單位和民眾反映的幹部風紀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和處理,並把調查處理結果及時通報給單位或個人。
現任領導
局長:倪金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