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眾信公證處

焦作市眾信公證處

焦作市眾信公證處的前身是焦作市公證處,成立於1980年,是焦作市成立最早、並率先改制的公證處。焦作市眾信公證處成立以來,始終秉承“以質量求信譽,以信譽求發展”的宗旨,在辦理各類民事、經濟、涉外、涉港澳台公證時為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提供了大量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公證服務項目達一百多種。

基本信息

榮譽

焦作市眾信公證處通過公證法律援助、公益性公證活動、義務法律諮詢等,倡導真實合法的公證精神,增強了公證人員為人民服務的意識。近三年焦作市眾信公證處取得的榮譽稱號有:2009年2月被焦作市司法局授予“2008年度焦作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被焦作市人民政府糾風辦授予“2008年度全市創建民眾滿意基層站所活動先進單位”、2009年6月被市局授予“市眾信公證處黨支部先進基層黨組織”、2010年2月被焦作市司法局授予“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公證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6月被中共焦作市司法局直屬機關委員會授予“2009年度先進基層黨組織”、2010年7月被焦作市司法局授予“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行風建設先進單位”、2010年12月被市委政法委、團市委授予“2010-2013年度青年文明號”、2011年2月被焦作市司法局授予“2010度完成責任目標暨平安建設先進單位”、“2010度完成年度責任目標與公證質量建設先進單位”、2011年12月被中國公證協會授予“全國優秀公證處。

簡介

焦作市眾信公證處位於,焦作市解放東路11號。是我市唯一一家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機構,所製作的公證文書已發往100多個國家和地區使用。多年以來,焦作市眾信公證處在省司法廳、焦作市司法局等各級領導的指導、幫助和支持下,解放思想、探索創新、不斷拓展公證新領域、不斷取得新突破,始終保持著公證業務發展的良好勢頭,取得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工作中他們始終堅持“真實、合法、有效”的原則,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圍繞大局,竭誠服務,辦理各類民事、經濟、涉外、涉港澳台公證幾十萬件,辦證質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在預防糾紛、減少訴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交往中做出了積極貢獻,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多次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並榮獲“全國優秀公證處”和“省級文明公證處”等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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