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水務局

2.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市水利規劃。 6.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和推動節約型社會建設工作。 8.負責全市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市水利規劃。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方向、國家和自治區以及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市水利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3.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制度、指導實施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務行業供水工作。
4.組織擬訂轄區內重要河流、水域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地表水、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5.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監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轄區重要河流、水域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6.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和推動節約型社會建設工作。
7.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市級立項的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8.負責全市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9.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全市河流、水庫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10.指導農牧區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田草牧場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區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
11.開展水利技術培訓與科技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12.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 長:趙忠武,男,中共黨員,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學歷,會計師、經濟師,主持水務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調研員:吳勇,男,中共黨員,1955年12月出生,大學學歷,協助局長負責水利學會工作,分管局農區水利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左英,男,中共黨員,1966年6月出生,研究生學歷,經濟師,協助局長負責水政水資源、節約用水、水土保持工作,分管局水政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和平,男,中共黨員,1969年9月出生,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協助局長負責防汛抗旱、水利規劃設計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范權,男,中共黨員,1967年6月出生,大學學歷,學士學位,水利高級工程師,協助局長負責水利工程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建設與管理科。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要立軍,男,中共黨員,1964年10月出生,大學專科,審計師,協助局長負責黨建、紀檢、老幹部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

內設機構

根據機構法定職責,水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黨務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等工作;負責處理機關各項事務;負責會議的組織、檔案起草、文秘檔案、保衛、保密、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老幹部管理工作;指導水行業的職工培訓和職業技術教育。

2.防汛抗旱科

承辦烏海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排澇、抗旱工作,對河流和重要水務工作實施防汛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防洪影響評價工作。

3.水政水資源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水利行業有關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資源管理、配置、節約和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的水資源需求管理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水規劃,按有關規定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各區間的水事糾紛;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負責全市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前期工作、監督檢查項目建設管理;擬定並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及監督實施;審核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

4.建設與管理科

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和保護, 指導全市河流、水庫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河道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5.農區水利科

組織協調全市農田草牧場水利基本建設,監督指導農區飲水安全工程,負責水利先進技術的推廣培訓,節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區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6.計畫財務科

組織編制全市水務工作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新建擴建項目的立項審批和報批工作;負責系統內的財務、統計、審計工作;負責局屬各類資金計畫、管理與監督;負責系統內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下屬機構

1.烏海市水政監察支隊
負責依法收繳全市各用水戶的水資源費。負責水資源評價、論證、取水許可制度的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編制、水資源管理信息服務。負責辦理取水許可審批、年檢、辦證、承辦水行政聽證、複議、應訴和賠償等具體工作。配合法務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承辦市水務局、自治區水政監察總隊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2.烏海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參與制定全市工業、農業、服務業的投資項目指導目錄和限制發展項目名錄,限制落後的、耗水量高的工業、農業和服務業項目發展。對於新建項目節約用水設施方案進行審查和把關。做好節約用水器具的推廣工作,督促使用的非節約用水器具的改造,挖掘節約用水的潛力。制定“節約型用水器具名錄”和明令淘汰用水器具名錄,並向社會公布。禁止消售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耗水量高的設備、產品以及通過節水產品認證的用水器具。大力開展節水宣傳工作,總結推廣節水經驗,定期表彰和獎勵先進,提高全市人民的節水意識。加強節水技術的領導工作,積極推廣先進節水經驗和先進成果,提高水的重複利用率。
3.烏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對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和實施進行監督,發放《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證》,徵收水土流失防治費。負責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和預報。對水土保持項目的實施進行督促和技術指導。組織開展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研究、技術推廣和人才培訓。
4.烏海市河道管理所
負責巴音陶亥至新地共105公里黃河段內的黃河防洪堤、護岸工程及黃河控導工程設施的日常管理、養護、維修。受水務局委派,對黃河範圍內水利工程施工項目進行質量、計量管理,並負責全部施工資料的收集、編撰、整理和歸檔工作。
5.烏海市防汛調度中心
針對我市每年黃河凌汛、伏汛、山洪等自然洪澇災害,有組織有計畫的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防汛工作。大力宣傳提高民眾防災減災意識。完善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掌握洪水規律和信息。制定防禦不同類型洪水的預案,研究洪水調度和防汛搶險的最優方案。探討和研究防汛信息化建設。總結防汛經驗,並提出防汛工作的重點。
6.烏海市水利工作隊
負責全市水利科技知識的普及和人員的技術培訓;水利事業新技術推廣與套用;水利工程項目調研、前期論證、可行性研究,示範項目的技術指導、建設管理和質量監督;協助上級機關編制全市水利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受上級部門委託、為全市城市、農林牧的防洪、排水、給水和農用渠系建築物工程進行勘測、設計等技術服務;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水利科技信息服務、課題研究、技術諮詢和評估等工作。
7.甘德爾河管理所
負責甘德爾河河道與湖區的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橋閘的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甘德爾河防洪管理,確保汛期洪水安全下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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