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 號:內政辦字[2003]454號
發布日期:2004-4-6
執行日期:2004-4-6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市殘聯《關於開展“春雨助殘工程”工作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00四年四月六日
烏海市“春雨助殘工程”實施方案
(烏海市殘疾人聯合會 2004年3月15日)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殘聯關於開展“春雨助殘工程”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內政辦字[2003]45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春雨助殘工程”的重要意義
“春雨助殘工程”是一項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的為殘疾人募捐的活動,旨在動員全社會對殘疾人進行資助。此項工作對改善殘疾人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對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我市殘疾人在教育、職業培訓、康復治療等方面經過各方面的關心和支持都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別是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較以前有較大幅度的提高,但入學費用高和家庭生活困難是制約殘疾兒童少年順利完成學業的一個重要因素;一部分殘疾人難以得到職業技能培訓,加之文化素質偏低,自身殘疾等客觀原因,使得勞動技能單一,就業困難,經濟生活無法得到保障;一部分殘疾人由於家庭經濟困難,負擔不起康復醫療費用,錯過了最佳治療期,而導致難以恢復,因殘致貧,因貧致殘,形成了惡性循環。
“春雨助殘工程”,可以幫助貧困殘疾人得到教育、職業培訓、康復治療,可以增強他們的生存和發展能力,幫助他們克服困難,實現人生價值,成為有文化的勞動者;可以提高他們的生存技能,從而擇業自立、脫貧致富、成就事業;可以幫助殘疾人康復,增強他們融入社會的能力。“春雨助殘工程”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二、資助事項
(一)資助對象。
農村牧區貧困線以下、城市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的特困殘疾人及其子女。
(二)資助項目。
1、教育培訓項目。
(1)資助貧困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資助標準每人每學年1500元,用於購買教材及學習用品,繳納住宿費、一伙食費、學雜費等。
(2)資助貧困殘疾人接受職業技術培訓:資助標準每人每學年1500元,用於購買教材及學習用品,繳納住宿費、一伙食費、雜費等。
2、康復項目。
(1)資助貧困精神殘疾人康復治療:資助標準每例300元。
(2)資助白內障復明手術:單眼植入人工晶體手術每例800元。
(3)資助貧困低視力患者配戴助視器:每付260元。
(4)資助適訓聾童配戴助聽器:每台600元。
(5)資助貧困肢體殘疾人裝配假肢:普及型殼式小腿假肢每例350元。
(三)資助方式。
1、採取一助一、多助一、一助多等多種資助方式,確定資助對象、項目。依據資助者意願,在資助者與受助者之間建立聯繫。
2、設立開放式基金,按資助人意願冠名並就捐助對象、項目等簽訂協定。
三、捐助方式
(一)個人認捐。
(二)企事業單位定向捐助。
(三)堅持自願的原則,號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每人捐助10元人民幣。
(四)其他捐助。
四、組織實施
成立烏海市“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名單附後),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殘聯,辦公室主任由市殘聯理事長賀向宏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此項活動。
五、工作步驟
(一)各區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並上報市“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二)進行摸底調查,做好登記統計工作。市“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印發烏海市殘疾人基本情況調查表。鄉鎮辦街道殘聯負責對貧困殘疾人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登記殘疾人的性別、年齡、殘疾情況、文化程度、經濟狀況、家庭成員等情況。各區殘聯設立檔案,並報市“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材料輸入資料庫,並上報自治區“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市“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捐贈者意願,提供受助者情況,確定資助方式。
(四)市教體局要在全市各中國小教職工及學生中開展“春雨助殘工程”活動,為殘疾兒童捐資助學。
(五)公眾宣傳。
1、舉行全市“春雨助殘工程”啟動儀式。號召全市各行各業、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到此項活動中來,為貧困殘疾人出一份力、獻一份愛心。
2、市電視台製作有關“春雨助殘工程”專題系列片及公益廣告。報導我市貧困殘疾人及其子女在生活、學習等方面的狀況,引起全社會對這一弱勢群體的關注。
3、市“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組織各有關部門,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集中進行一次“春雨助殘工程”宣傳周活動。並將此項活動深入到各部門、企事業單位、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以及社會各個行業、各個階層。
4、市電視台、廣播電台、烏海日報等媒體向全社會播發捐助倡議書,號召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每人為“春雨助殘工程”捐助10元人民幣(四月底前各行政、事業單位完成捐助任務,並報送市“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捐助電話(電話:2013990),具體辦理各行政、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助事宜。要設立專欄,向社會報導“春雨助殘工程”啟動和進展情況;報導社會各界對此項活動的關心、支持;報導捐助者奉獻愛心的事跡;跟蹤報導貧困殘疾人受助前後的變化。
5、在“全國助殘日”活動期間,由市殘聯具體承辦,各企事業單位贊助,邀請市內外藝術團來我市進行“春雨助殘工程”文藝表演。
6、製作“春雨助殘工程”紀念章和捐贈證書。對個人捐助數在300元以上、單位捐助在2000元以上的捐贈者頒發紀念章和捐贈證書並通過媒體鳴謝。
六、資金管理
(一)實行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收支兩條線管理,所募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二)建立財務管理制度、年度審計制度、監察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資金使用情況。
(三)捐助活動統一使用自治區財政廳印製的《內蒙古自治區公益事業接受捐贈統一收據》,票據的使用、銷毀等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捐助資金財務管理統一使用自治區財政廳配備的軟體。
(五)市、區專項捐助活動辦公室向自治區專項捐助活動辦公室領取票據。
(六)所募資金統一交自治區財政廳預算外專戶。
(七)市、區要設立單獨財務賬目,管理募捐資金,確保專款專用。
(八)給捐贈者或捐贈單位開具收據,並通報受助者的情況。
(九)捐贈者或代表可隨時抽查捐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烏海市“春雨助殘工程”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薛慶靈 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副組長:
賀向宏 市殘聯理事長
王 鳳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成 員:李 坪 市教體局副局長
段小平 市財政局副局長
張百會 市文化局副局長
郭 俊 市廣電局副局長
侯麗敏 烏海日報社副總編
崔德愛 市殘聯副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