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地方性法規和制度。二、依法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
三、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企業的經營行為,對在本局註冊的企業實施年檢和直接的監督管理。承擔上級工商局授權登記的外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督管理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組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依法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查處其他各類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五、依法組織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六、依法管理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規範各類類經營秩序。參與市場培育、市場布局規劃,組織各類市場登記和統計工作;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八、依法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規範其經營行為,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九、組織管理商標工作,對經營者使用和印製商標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
十、組織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
十一、負責全系統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工作。
十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組織協調本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局年度工作計畫的制定、實施及考核總結,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政務信息、建議和提案、信訪、機要保密、新聞宣傳、調研等工作;負責全系統裝備、固定資產的管理和基建項目的核算工作;協調全系統的信息化、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全系統財務經費管理、預算、核算和決算及收費管理、票據管理、內部審計監督;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及全系統的會計基礎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局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退休、辭退、辭職、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系統人事計畫、人員調配、職稱評定、工資、福利及統計工作;負責全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基層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評選表彰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老幹部的日常服務、管理、活動安排等工作。
法制科
承擔本系統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以及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培訓和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全系統法制工作。
登記註冊科
審定、核准、頒發管轄範圍內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審核、頒發管轄範圍內的廣告登記證。
監督管理科(含企業、商標、廣告、個體)
負責對本局登記註冊的內、外資本企業的年檢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反有關登記管理法規的案件;負責商標使用、商標印製和商標驗證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和商標使用中的其他違法案件;組織實施對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廣告經營資格的審批;組織查處違法廣告;指導商標協會、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協會工作;組織、指導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引導全縣私營個體經濟的發展;指導本縣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公平交易監督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和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指導全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和“12315”投訴舉報受理中心的工作。
市場契約監督管理科
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全縣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市場培育建設和市場布局規劃;負責商品展銷會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網上交易活動及經營行為;對全縣經紀人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契約違法行為;負責辦理企業抵押物登記,受理契約鑑證、契約爭議行政調解;指導經紀人協會和企業信用管理協會工作。
經濟監督檢查大隊
負責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走私、販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案件;承擔市場監管的專項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