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

(二)檢查、指導、協調市直部門、街道與城市管理有關的業務工作。 (四)承擔建制鎮(含工業新城)城管工作相關業務指導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責任。 (八)負責全市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城市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加快城市管理現代化進程,研究制定全市城市(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
(二)檢查、指導、協調市直部門、街道與城市管理有關的業務工作。
(三)承擔城區市容市貌、城市愛國衛生和市容環境綜合整治責任。
(四)承擔建制鎮(含工業新城)城管工作相關業務指導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責任。
(五)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六)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在瀏陽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湘政函〔2004〕100號),組織實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七)牽頭組織各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拆違工作,並制定具體拆除方案。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工程進行查處,依法組織有關部門及單位實施強制拆除。
(八)負責全市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九)負責城區戶外廣告設定的規劃和管理。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管執法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科)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具體負責本局文秘、檔案、信訪接待、機要保密、提案建議辦理、會務、綜治、統戰、計生、工、青、婦、老乾、關協工作;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及年度資金計畫的編制、調配、審核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罰沒款及有關票據管理和相關統計及報表、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幹部職工的理論學習、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社會保險管理,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獎懲工作。
(三)法規宣教科
負責制定本局法制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業務培訓、普法工作。承擔市城管綜合執法大隊案件審查審核、聽證以及申請理賠案件的確認和日常工作。
(四)綜合業務科
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城市景觀燈光的管理工作,承辦全市城區戶外宣傳活動的查勘審批,城區戶外廣告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查處違反市容相關規定的行為。
(五)創衛辦(基層指導科)
牽頭負責全市創衛工作的日常考核、績效考核工作,制定各類城市管理和創衛工作的檢查考核標準、辦法,創衛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歸口管理市城管局對外發布的城市管理和創衛工作的各項考核結果,督查各職能部門的整改情況,做好城區“萬人清潔瀏陽城”全民愛衛活動和市級文明衛生單位創建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建制鎮市容環境衛生、市政、綠化管理和有關綜合執法工作,對建制鎮城管執法中隊的業務指導和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