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學院美術系學生會

濱州學院美術系學生會

濱州學院美術系學生會是代表美術系全系同學的民眾性組織。在系黨總支、校團委的領導和系團總支的指導下,依靠全系學生開展工作。濱州學院美術系學生會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維護學生權益,反映學生意願,充分發揮橋樑作用,促進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得以全面發展。學生會設有12個部門, 各個部門分工明確,協調統一,真正做到學生工作能出自於學生,服務於學生。

概述

濱州學院美術系學生會圖冊 濱州學院美術系學生會圖冊

濱州學院美術系學生會是代表美術系全系同學的民眾性組織。在系黨總支、校團委的領導和系團總支的指導下,依靠全系學生開展工作。濱州學院美術系學生會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維護學生權益,反映學生意願,充分發揮橋樑作用,促進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得以全面發展。學生會設有12個部門, 各個部門 分工明確,協調統一,真正做到學生工作能出自於學生,服務於學生。

學校歷史沿革

濱州學院是2004年5月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屬全日制綜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國古代著名軍事家“兵聖”孫武的故鄉——山東省濱州市。2012年10月全票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

截至2014年2月,學校校園占地1970畝,校舍面積42.5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2.5億元。設有19個實驗中心(室),其中2個為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25億元。圖書館紙質圖書150萬冊,電子圖書100萬冊,中外文紙質期刊1882種,電子期刊17684種。面向全國22個省(區、市)招生,各類在校生34500餘人,其中普通在校生18200人,成人教育、遠程教育在校生16000餘人。

系院歷史沿革

濱州學院美術系始建於1993年,是濱州市唯一融師範教育與非師範教育,全日制教育與函授教育,在職培訓與職後培訓為一體的美術教學單位。現有教職工50人,專職教師43人,其中副教授5人,其中碩士以上學位教師9人,在讀碩士學位教師11人,這是一支既有敬業精神,又有一定教學科研水平的中青年教師隊伍。現設有美術學(本科)、視覺傳達設計(本科)、環境藝術設計(本科)、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本科)四個專業。

學生會管理章程

第一章 學生會各部門職責及幹部職責

濱州學院美術系學生會在歷屆學生會成員的努力下,積極探索新的管理方式,目前,系學生會在主席團的領導下,設立辦公室、紀檢部、 學習部、 宣傳部、 勞衛部、女工部、宿管部、外聯部、助學部、文藝部、體育部、社團聯合會 ,各職能機構實行部(組)長負責制,在工作中受主席團領導。同時,為了提高學生會服務水平,提高內部成員的綜合素質,學生會最佳化、整合資源,在現有人員的基礎上(擬)成立權益小組,辦公套用學習小組。

第二章 學生會納新制度

一、納新目的:為了滿足系學生會工作的實際需要,為熱心學生會工作的同學提供用武之地,鍛鍊實踐綜合能力。
二、納新條件:
1、思想上進,覺悟較高,學習勤奮,成績良好。
2、熱心學生會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感和為同學服務的自我犧牲精神.
3、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和社會工作能力以及學生會所需的特長。
三、納新辦法:
1、報名:採用學生自願報名的辦法,全系新生均可報名並自行填寫《學生會納新申請表》。
2、面試:學生會處織納新競選會,申請報名的同學進行競職演講,打分並篩選。按照3:1的比例錄取。錄取成員進入試用期。
3、試用期考察:試用期為期2個月。
4、正式錄用:根據綜合考察的成績擇優錄用。成為學生會正式成員。
5、納新原則:系學生會應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

第三章 學生會財務管理制度

一、學生會經費主要用於學生活動。
二、辦公室負責學生會經費收支項目的管理並直接對主席負責。
三、各部活動需要經費的,應先向主席團申請,並申報活動費用的詳細數目,經主席團同意後方可支出。事後將發票送給主席,待主席簽字後方可報帳。
四、各部門舉辦活動應預先提出經費計畫,並在兩天前以書面形式上交主席團。經費計畫應有以下內容:活動名稱、目的、內容、時間和詳細的開支預算。
五、報銷憑據50元以上必須一律使用全國統一正式發票。
六、發票定期交到主席團,由處統主席團統一到團總支報銷

第四章 學生會考核辦法

一、考評原則: 公平 公正 公開

二、考評目的:激發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熱情,對優秀幹部進行表彰,為人事選拔提供參考依據,為工作管理提供保障。
三、考評辦法:
學生會考評工作有辦公室、主席團的指導下獨立開展,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各部門定期向辦公室提供本部門人員評定資料,辦公室結合相關辦
法對各部門人員進行考評,並形成報告報送主席團。主席團的考評由學生會成員民主測評。考評過程採用量化標準,具體辦法如下:
被評人員例會無故曠會兩次,遲到四次,請假六次開除學生會。
四、獎勵
①優秀幹部 綜評成績前三名者發於榮譽證書及獎金
②先進個人 綜評成績三至六名者發於榮譽證書
③優秀部門獎 綜評成績平均成績最高的部門發於榮譽證書及獎金

第五章 學生會例會制度

一、學生會每周召開一次例會。
1、參會成員:全體學生會成員。
2、會議時間及地點:每周日晚在美術系系樓會議室舉行。如遇考試或公共假日,例會時間另行通知。
二、例會內容:
1、已結束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詳細通報活動結果和經驗總結。
2、即將開展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計畫和具體活動方案。
3、會上,主席在聽取各部活動通報後要做相關總結,汲取經驗,指出不足,以便今後活動的開展。
4、會上,各部對於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5、例會即將結束時各部部長要到辦公室填寫下周各部計畫內容。
四、例會考勤
1、會議開始前由辦公室點名,缺席、遲到或者早退者均將在點名冊上註明。
2、任何人不得無故不參加例會。
3、例會前辦公室點名,無故曠會兩次,遲到四次,請假六次開除學生會
五、例會內容由辦公室人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存入檔案。

第六章 辦公室值班制度

一、為了便於學生會工作,每周一至周五按規定時間到辦公室值班。
二、值班人員的當天值班工作內容為:收取各種函件、整理辦公室內務、借出及接收歸還辦公室物品、接待來訪人員、完成老師交給的臨時任務、負責好辦公室的衛生以及其他日常事務。
三、來訪同學提出的意見、建議、批評、投訴等,由辦公室移交有關部門。
四、值班時間內不得無故缺簽、早簽、遲簽、代簽、補簽,值班時間內不得無故缺班、遲到、早退。
五、如不能按時值班,值班者須向辦公室或團總支書記請假,因故不能按時值班須經辦公室同意後由其他學生會成員代班。

第七章 學生會工作證使用管理制度

一、工作證為校學生會幹部身份證明,所有系學生會幹部必須愛護並妥善保管。
二、工作證供系學生會幹部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對外工作時使用,應佩帶規範、得體。
三、由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校學生會幹部的工作證佩帶情況。
四、工作證僅供系學生會幹部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或做抵押之用。
五、工作證若遺失應及時向辦公室聲明,新工作證的費用由其本人負擔。
六、在本屆學生會工作結束時或人員中途退出,其工作證由辦公室負責統一收回。

第八章 學生會檔案管理制度

一、學生會所有檔案由秘書處統一封閉保存。
二、檔案按內容劃分為:成員個人檔案、活動策劃與總結檔案、院系學生會相關檔案及學生會相關制度檔案。
三、學生會檔案所用相關表格均由辦公室統一製作、發放。非統一表格一律不允許進入檔案保管。
四、個人檔案建立時,學生會成員必須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並附上個人免冠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五、各項活動的策劃書須先交由主席團進行審閱,批覆後交辦公室存檔。
六、各個部門增加或更替幹事,必須在變動完成後兩天內向秘書處遞交變動情況。增加人員則應由分管副主席向秘書處領取表格後,增建檔案。
七、所有成員自動離職或被撤職者其個人檔案不予退回,對其工作變動性質將記錄在檔案中。
八、所有檔案必須以統一格式遞交。
九、上交檔案必須有電子復件,以便辦公室存檔。移動磁碟由上交人自備,存檔後返還。
十、未經主席和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翻閱、修改或銷毀檔案。
十一、借用、查閱檔案必須向秘書處申請待主席批覆後方可使用。
十二、任何人不得將任何檔案私自外借或用於宣傳方面。凡涉及借閱、網路上傳、宣傳學校或學生會決策等方面的檔案,借者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以便秘書處記錄。

第九章 崗位責任制、問責制及幹部自律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1、學生會的負責關係是部長對主席團負責,副部長對部長負責,幹事對副部長負責,所有的學生會成員要對系的學生工作負責。
2、各部部長要負責統籌規劃部內的各項工作與活動。
3. 主席副主席必須參加所布置的各項活動,並對活動進行監督,指導同時做好協調。
4. 學生會各部應積極服從主席團的調配,協調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5. 凡學生會舉辦或參與的大型活動,都由主席團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有關策劃,執行等計畫,學生會各部須無條件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形成決議前向主席團提出。
6.學生會開展的各項活動中,在繼承以前好做法基礎上,積極進取,勇於創新,把活動搞得有特色、有品牌。
二、 問責制度
1、學生會在日常工作和開展活動過程中實行主要負責人問責制。
2、在各項工作中,主席團成員、各部部長應把具體工作細化到人,明確分工,並做好相應記錄,以便在出現問題時追究責任。
三、學生會幹部自律制度
1、 學生會幹部在思想上應積極要求進步,自覺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
2、學生會幹部在工作中應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吃苦在前,不計得失。
3、學生會幹部應妥善處理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係,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要端正,學習成績要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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