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科技學院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

濰坊科技學院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

濰坊科技學院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團學會”)是在校黨委指導下,在校團委的直接領導下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民眾性學生組織,是廣大同學利益的忠實代表和維護者,是學生和學校各部門間聯繫的橋樑和紐帶,是發展與繁榮校園文化的舞台和基地,是培養大學生全面成才的重要載體。

簡介

濰坊科技學院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團學會”)是在校黨委指導下,在校團委的直接領導下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民眾性學生組織,是廣大同學利益的忠實代表和維護者,是學生和學校各部門間聯繫的橋樑和紐帶,是發展與繁榮校園文化的舞台和基地,是培養大學生全面成才的重要載體。

部門設定

校團學會現設主席團及八個職能部門,在各項工作中,各部門間本著“分工不分家”的原則,相互協調、相互合作,全面服務學生學習﹑生活﹑成才的方方面面,為了讓大家更好的了解校團學會,以下是各個部門的工作職責介紹:
一、主席團
主席團是團學會決策機構,主持團學會全面工作,協調內外部關係,不斷拓展工作空間,維護團學會內部團結,負責部門工作分工,及時向校黨委、校團委匯報工作。
二、秘書處(辦公室)
秘書處是團學會的大管家,主要工作是協助主席團協調各部門的關係,做好團學會的日常工作,制定團學會相關的制度和管理條例。監督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管理團學會財務,管理和整理團學會檔案;
三、新媒體中心
新媒體中心是通過校團委官方網站、微信公眾平台、微博等新媒體媒介對團學工作信息和各項活動進行發布和報導,普及計算機及網路方面的知識,提供網路技術服務,是校團委、團學會對外宣傳的重要視窗和支撐。
三、活動策劃部
活動策劃部是校園文化傳承、時尚理念創新的綜合部門。主要負責組織普及型文化活動,配合支撐學院及各系組織的各項文藝活動,營造健康、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
四、編輯部
編輯部主要負責《濰科團訊》的排版、徵稿、審稿、發行,還有重要會議錄音、寫會議記錄,不定時會安排整理資料,宣傳欄的更新維護工作。《濰科團訊》是反映我校黨團工作的宣傳重要工具之一。
五、新聞采編部
新聞采編部是學生工作信息中心的視窗部門,在整箇中心的運行、發展和穩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新聞采編部主要負責活動採訪、新聞稿等工作。
六、攝影部
攝影部主要對校團委舉辦的活動進行拍攝、錄製,同時拍攝各類思想健康向上、反映大學生活的事物、人物、事件、特寫等專題或系列照片,留作刊物編輯之用,另外做好記者採訪的隨同拍攝、本部內各類活動的留影,完成團委委派的各類活動、會議、晚會的拍攝任務;以《濰科團訊》為導向,開展各種既有利於團委又體現攝影部特色的活動。
七、宣傳部
宣傳部是團學工作的視窗部門,主要負責團學大型活動及品牌項目的宣傳。利用海報、櫥窗等手段預告、反饋團學會工作,創新宣傳媒介,推廣團學工作,配合各部門完善相關宣傳方案。
八、外聯部
外聯部負責團學會的外事活動,加強各院(系)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學生會大型活動的工作,為我校團學會爭取經費支持。

團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濰坊科技學院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簡稱“團學會”)是在團委的指導下獨立

開展學生工作的學生組織。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以“對學校負責、全心全意為

學生服務、鍛鍊自身能力”為宗旨,開展團學工作。為加強團委學生管理委員

會全體幹部、幹事自身建設,保持學生幹部良好的工作態度及思想,督促每位

學生幹部進行自我教育,樹立高度責任感,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個人及團隊工

作能力和效率,更好的發揮帶頭作用,任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特制定以下制

度;

第二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口號:“團結”、“協作”、“高效”、“快樂”;

第三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下設一個決策部門和八個職能部門,分別是:主席團、秘

書處、新媒體中心、編輯部、宣傳部、新聞采編部、攝影部、活動策劃部、外

聯部;

第四條 工作態度:職責明確,制度健全,紀律嚴明,組織有序,實事求是,作風踏實,

工作認真;

第五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的基本任務是:

1.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疏通全系同學與系黨團組織的關係,作

好系黨團組織的助手;

2.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為方針,廣泛開展各種生動活潑、健康有

益的校園文化活動;

3.積極負責的完成上級組織布置的工作任務;

4.加強同其他院系和社會各界的聯繫與交往,增進了解開拓視野。

第六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各部門職責:

1.主席團

主席團是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決策機構,主持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全面工作,

協調內外部關係,不斷拓展工作空間,維護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內部團結,負

責部門工作分工,及時向校團委匯報工作;

2.秘書處

秘書處是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的大管家,主要工作是協助主席團協調各部門的

關係,做好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制定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相關的

制度和管理條例。監督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管理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財務,

管理和整理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檔案;

3.新媒體中心

新媒體中心是通過校團委官方網站、微信公眾平台、微博等新媒體媒介對團學

工作信息和各項活動進行發布和報導,普及計算機及網路方面的知識,提供網

絡技術服務,是校團委、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對外宣傳的重要視窗和支撐;

4.編輯部

編輯部主要負責《濰科團訊》的排版、徵稿、審稿、發行,還有重要會議錄音、

寫會議記錄,不定時會安排整理資料,宣傳欄的更新維護工作。《濰科團訊》

是反映我校黨團工作的宣傳重要工具之一;

5.宣傳部

宣傳部是團學工作的視窗部門,主要負責團學大型活動及品牌項目的宣傳。利

用海報、櫥窗等手段預告、反饋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工作,創新宣傳媒介,推

廣團學工作,配合各部門完善相關宣傳方案;

6.新聞采編部

新聞采編部是學生工作信息中心的視窗部門,在整箇中心的運行、發展和穩定

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新聞采編部主要負責活動採訪、新聞稿等工作;

7.攝影部

攝影部主要對校團委舉辦的活動進行拍攝、錄製,同時拍攝各類思想健康向上、

反映大學生活的事物、人物、事件、特寫等專題或系列照片,留作刊物編輯之

用,另外做好記者採訪的隨同拍攝、本部內各類活動的留影,完成團委委派的

各類活動、會議、晚會的拍攝任務;以《濰科團訊》為導向,開展各種既有利

於團委又體現攝影部特色的活動;

8.活動策劃部

活動策劃部是校園文化傳承、時尚理念創新的綜合部門。主要負責組織普及型

文化活動,配合支撐學院及各系組織的各項文藝活動,營造健康、積極、向上

的校園文化氛圍;

9.外聯部

外聯部負責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的外事活動,加強各院(系)之間的交流與合

作,負責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大型活動的工作,為我校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爭

取經費支持。

第二章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工作準則

第一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各項制度,要

有明確的組織性,紀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條 全體成員要保持嚴謹的工作態度,抵制個人主義,工作中要秉公無私,吃苦耐

勞,勇於開創工作新局面,開拓新思路;

第三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要與全體同學保持密切聯繫,應該具備一定的學生民眾基

礎,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將工作建立在全系同學基礎上;

第四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要合理調配學習與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

績突出,兩者相互協調;

第五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全體幹部要嚴格遵守學院規章制度,塑造完美學生幹部形

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損學生幹部和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整體形象的事;

第六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幹部要積極配合院(系)、部領導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

中起帶頭作用。各部門內部或部門之間不得出現內訌現象;

第七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在參加學校舉辦的每次活動中必須配戴工作證;

第八條 在舉辦活動的過程中不得與參加人員發生口角,更不得出現打架現象,要耐心

給予講解活動的流程和規則,不明白的可以向分管主席或部長詢問。

第三章 崗位責任制度

第一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的負責關係是分管主席對主席負責,部長對主席團負責,

幹事對部長(副部長)負責,副部長對部長負責,所有的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

成員要對系的學生工作負責,認清崗位,加強合作,一切以“服務同學”為基

準,不得存在官僚主義;

第二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各項事務的解釋權歸主席團;

第三條 各部部長要負責統籌規劃部內的各項工作與活動;

第四條 主席、副主席必須參加所布置的各項活動,並對活動進行監督,指導同時做好

協調,如有特殊情況,需安排專人,做好對接工作;

第五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各部採取部長責任制;

第六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各部成員應兢兢業業,努力工作,遵守有關規定,全力支

持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各部應積極,高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

務。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責,不推卸責任;

第八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各部應積極服從主席團的調配,協調配合其他兄弟部門的

工作;

第九條 凡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舉辦或參與的大型活動,都由主席團會同有關部門聯合

制定有關策劃,執行等計畫,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各部須無條件執行,如有不

同意見,可在形成決議前向主席團提出,一經形成決議,不得私自變動;

第十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開展的各項活動中,在繼承以前好做法基礎上,積極進取,

勇於創新,把活動搞得具有我校獨立的特色。

第四章 問責制度

第一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在日常工作和開展活動過程中實行主要負責人問責制;

第二條 在各項工作中,主席團成員、各部部長應把具體工作細化到人,明確分工,並

做好相應記錄,以便在出現問題時追究責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責任

歸咎於主席團成員或各部部長;

第三條 對於在工作開展過程中,有違反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章程及各項制度、未完成

交付的任務、有損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形象等情節之一發生者,被認定為一次

重大責任事故或過失。並作記錄,以備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考核時用;

第四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幹部在平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要起帶頭作用,

自覺遵守各項制度,如果發現學生幹部有違紀現象,將加倍處罰。並作記錄,

以備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考核時用。

第五章 會議制度

第一條 全體例會、學生幹部例會、部門例會,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不得無故缺席,

遲到或早退;

第二條 未能出席會議者,須事先請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請假,事後一定說明原

因;

第三條 部長級以上幹部例會、臨時會議、重要會議的會議記錄由秘書處負責;部門例

會的會議記錄由各部委託一人負責,做好記錄,由副部長以上級別上報秘書處,

秘書處做好考核;

第四條 每次都要記錄會議出勤情況,有事會前請假,會後補假無效,兩次違反者,點

名批評,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團討論決定;

第五條 嚴肅會場紀律,開會時不得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各部要有相應的會議記錄(主

席團要定期檢查),各部長(副部長)需不定期提交會議記錄及工作安排記錄

筆記本;

第六條 開會時實行民主集中制,全體參加會議成員都有發言權,可以提出對學生、團

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學校發展有利的建議和好的想法以及創新的思路;

第七條 提高會議效率,少說空話,多辦實事,會議保密內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第八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每一位成員必須在開會帶時攜帶會議記錄本,以便更好的

記錄會議內容,了解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活動和自己的任務,違者記過一次;

第九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學生幹部會議每周周五下午四點舉行,全體例會在每周周

一下午四點舉行,地點另行通知。如有緊急情況可酌情變動。

第六章 請假制度

第一條 事前寫請假條,事後不補假;

第二條 所有人請假需出具請假申請,由部長(副部長)以上逐級簽字,並報秘書處備

案;

第三條 因公事請假需要由指導工作的負責人簽名,不記入考勤;

第四條 遲到、早退、請假累計達三次者,記一次曠勤。曠勤三次以上(含三次),經

主席團研究決定申報團委予以處理;

第五條 口頭請假或托人代請一律無效(特殊情況除外)。事後請假,若沒有特殊原因,

一律以曠勤一次處理;

第六條 請假理由必須是事實,若以編造理由來達到目的,加部處罰;

第七條 如需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正式假條,需在拿到假條後逐級簽字方可生效,所有

簽字不得代簽,一經發現私自偷用假條,嚴肅處理。

第七章 報帳制度

第一條 各部門開展活動前必須申報活動費用的詳細數目,經批准後方可購買;

第二條 必須使用全國統一專用財務發票,凡是購物者須簽上經辦人和證明人姓名;

第三條 做到每筆支出都有條可查,有據可循。秘書處做好財務的收入和支出記錄表,

並每個月月底公示;

第四條 需要申請經費購買活動物品,需提前寫好書面申請;

第五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生活部負責監督各部物品使用情況,任何人若發

現有濫用、浪費,需立即上報進行處理;

第六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亦可就有關問題隨時向主席團申請查對賬目。

第七條 不得弄虛作假,挪用公款,甚至貪污,一經發現給予重處;

第八條 凡對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經費,主席團應拒絕報銷,並向校團委匯報;對於違

反本制度假公濟私,虛報帳目,私自處理財務的人員,根據情節的不同,由校

團委來決定予以一定的處分,可停職反省,勸其退會,開除出會,並通報其所

在的班級;

第九條 外聯部如有贊助,需如實上報主席團賬目數額、物資情況,然後報秘書處,做

好登記上報工作;

第十條 所有財務信息秘書處必須要有專人負責,保證賬目清楚。

第八章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條 進入大學生事務部、老師辦公室,不得穿拖鞋,衣衫不整;

第二條 各部開展活動時,主管副主席必須在活動開始前10分鐘到場,與之相關人員在

前15分鐘到場,否則出現問題,將追究分管主席、部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上

報領導;

第三條 各部副部長應協助本部部長作好本部事物,並且應積極獻計獻策,並積極反映監

督,必要時可直接將意見反映到主席團;

第四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以評分方式進行考核,一個學期進行一次考核,作為期末

幹部綜合測評成績和評優的重要參考指標;

第五條 辦公室的記錄內容和資料不經過主席批准的不得隨便查看,違者實情況而定給

予處罰。

第九章 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集體財產和備品歸集體所有,借用時必須填寫團委學生管

理委員會物資借用申請書;

第二條 所有物品由主席團統一管理,各部需要時,必須向主席團借取。不經主席團同意,

任何人不得私自帶走或外借(外借宣傳部的物品,必須先由宣傳部的部長或副部

長允許);

第三條 各部使用物品時,務必小心,如有損壞,丟失等,視情節嚴重由主席團討論處理;

第四條 物品外借時,須經主席團或值班人員同意,並且需填寫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物資

借用申請書,重要物品外借,須報請上級領導批准,借出後負責回收。

第十章 資料彙編歸檔制度

第一條 各部門舉辦完活動後,必須及時向秘書處報上總結材料,總結材料須包含:活

動開展時間、地點、場務、活動經過、相片及達到的效果,每學期剛開學交本

學期活動計畫,每學期結束交本學期大總結。未及時上報的分管副主席有責任

加以催促(注意電子版的格式,必須符合秘書處的要求);

第二條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大型活動由主席團同有關部門編寫活動總結,並通知宣傳

部進行宣傳;

第三條 學生在總結自己的活動與工作的成效過程中,要體現出活動的效果與存在不足,

在那些方面在今後工作中還需要改進和加強,同時各部門在開展工作同時要加

強部門的合作與協調;

第四條 秘書處須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總結材料,本屆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結束時及時

進行總結彙編成冊,供下一屆參考與借鑑。

第十一章 責任處罰制度

為了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更好的發展,加強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的隊伍建設,

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將實行積分量化制度,按考核量化標準(以百分制為基準)

給予相應的評價,量化評價將作為評優、競選的重要依據。

第一條 工作計畫或工作總結未上交者扣5分,遲交扣3分;

第二條 例會無故曠席一次扣10分,遲到、影響會場紀律,扣5分;不帶筆記本、不認

真記錄扣3分;請假者扣2分,請假必須按照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請假制度實

施,無故曠會三次以上者嚴肅處理;

第三條 值班有缺勤、態度不好或者值班失職的視情況每次扣5-10分;

第四條 每學期結束前未整理好本部門檔案(部門規章制度、成員名單、工作計畫、工

作總結)或未存檔的,扣相應負責人10分;

第五條 開會結束後或者活動結束後值班人員未做好清潔工作(掃擦地、擦桌子、倒垃

圾)扣5分;

第六條 違反組織紀律性泄露機密的視情節輕重扣5-20分;

第七條 活動遲到者扣5分,未到者扣10分,三次(及三次以上)無故不到者,經主席

團研究決定申報團委予以處理(請假者除外);

第八條 工作時不帶工作證者扣5分,工作失誤視情節輕重扣5-20分;

第九條 開展工作時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者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的扣10分,並上報

主席團處理;

第十條 日常生活中有損學生幹部形象的視情節輕重扣5-10分,嚴重者,經主席團研究

決定申報團委予以處理;

第十一條 出現與其他校、院級組織發生頂撞、校園不文明等違紀行為,給予全院通報批

評,並處停職查看處分,嚴重者,經主席團研究決定申報團委予以處理;

第十二條 大規模集合活動遲到者扣5分,幹事未到者扣10分,部長未到者扣20分,三

次(及三次以上)無故不到者,經主席團研究決定申報團委予以處理;

第十三條 活動組織期間不注意自身言行,有辱團學會形象者扣20分,嚴重者,經主席

團研究決定申報團委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幹部、幹事基礎分為100分,按照上述扣分標準執行;其他未盡事項如有

發生由主席團牽頭進行討論處理;

第十五條 幹部、幹事未及時完成安排的工作,視完成情況扣5-20分;按時完成,但是

未按標準完成的,視情況扣3-10分;

第十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如有發生由主席團牽頭進行討論處理;

第十七條 本考核制度由主席牽頭(考核含主席團),秘書處整理,每周貼上於辦公室通

報欄。

第十二章 加分制度

第一條 日常加分

1.主席每人每天加12分;部長每人每天加9分;幹事每人每天加7分;

第二條 各部門額外加分

1.新聞采編部

a.有活動出席參與進行採訪、寫稿一次每人次院裡加20分,稿件被採用另加

10分;

b.新聞稿被校級媒體採用的,加20分,被中國青年網或其他校外主流媒體採用

的,酌情加30-50分;

c.審稿件,評比、修改外來稿件一次一人院裡加30分。

2.編輯部

a.每份團訓出完參與團訊編排人員,每人次20分;

b.主題月每月一次參與主題月整理的人,每人次20分。

3.新媒體中心

a.微信、網站更新內容符合規定,工作落實到位,工作態度

積極認真,每人次加5分;

b.成功開展新媒體線上活動,活動加分30分/次;

c.微博微信活動有好的想法,並被實施,每人次加20分。

4.活動策劃部

a.活動策劃採用者加30分;

b.出活動每人次加20分。

5.外聯部

a.外出拉贊助的(沒拉到的)每人次5分;

b.外出拉贊助的(按拉到贊助的多少)每人次20-30分。

6.攝影部

a.每次參加大型活動的拍攝工作者,每次活動加30分;

b.照片被採用每次加10分。

c.和其它部門一起出活動,每次酌情5—10分。

7.秘書處

a.參與活動每人加10分。

c.課外活動值班每次加5分。

8.宣傳部

a.每設計、製作出一期展板、海報沒人加20分;

b.每參加一次活動沒人加20分。

註:所有部門額外加分每周以1%的比例折合,由秘書處根據考核標準進行加

分。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一條 全體幹部、幹事接受全校各院(系)、部監督,有違反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相

關制度的,一經發現,按照相應制度處理;

第二條 加入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的全體成員要做到有始有終,中途退出者,需本人提

出書面申請,由副部長級別以上的逐級簽字,再由團總支書記簽字,最終上報

團委,再由團委向全校各院(系)、部下發通報,剔除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

第三條 在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有違反《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規章制度》達到一定情況

時,可由主席團、副部長以上級別提出清退申請,進主席團研究決定,上報團

委,再由校團委直接向全校各院(系)、部下發清退通報,剔除團委學生管理

委員會;

第四條 不得以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名義及學生幹部、幹事身份做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

及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規章制度的事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五條 所有幹部、幹事不得以自身職務,假公濟私,組織及強制組織內部人員和各院

(系)、部人員開展物品購買、軟體註冊等活動,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特殊情

況需逐級匯報,得到同意後方可進行組織;

第六條 所有成員務必愛惜工作證,損壞要賠償並及時補辦。如果有中途退出的成員必

須先將工作證上交。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外濫用工作證,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七條 未盡事宜,將在實踐中總結出來,作為下一屆制度修改的參考;

第八條 此規章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團委學生管理委員會;

第九條 此規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歷屆團學會幹部

第一屆(原團委宣傳部):

部長:外語與旅遊學院,12級,董松松;

機械工程學院,12級,於遷;

建築工程學院,12級,宗聰;

第二屆:

主席:機械工程學院,12級,趙秀才

副主席:機械工程學院,13級,趙興旺

藝術與傳媒學院,13級,茹聳聳

綜合教育學院,13級,李松林

部長:

秘書處(辦公室):中印計算機軟體學院,13級,馬麗麗

編輯部:工商管理學院,13級,公平

活動策劃部:賈思勰農學院,13級,蘇丹

新媒體中心:機械工程學院,13級,趙興旺

新聞采編部:經濟管理學院,13級,陳鑫

攝影部:藝術與傳媒學院,13級,呂超

外聯部:綜合教育學院,13級,李松林

第三屆

主席:機械工程學院,13級,趙興旺

副主席:化工與環境學院,14級,張江偉

機械工程學院,14級,類維波

建築工程學院,14級,所震生

部長:

秘書處(辦公室):賈思勰農學院,14級,於笑

編輯部:經濟管理學院,14級,羅玉娟

活動策劃部:工商管理學院,14級,李瑞璇

新媒體中心:教師教育學院,14級,李揚

新聞采編部:14級,曲頌(汽車工程學院)、李佳函(外語與旅遊學院)

攝影部:機械工程學院,14級,齊元椿

宣傳部:外語與旅遊學院,14級,何媛婓

外聯部:建築工程學院,14級,孫明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