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主要負責辦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與督辦,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主要負責對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友好城市交往、外事接待,開展友好交流與合作。 主要負責對歐洲、非洲、美洲和大洋洲地區的友好城市交往、外事接待,開展友好交流與合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指示、決定,提出執行外事、僑務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向有關部門通報外事、僑務工作情況;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市涉外、涉僑應急處置工作。
(二)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工作,擬訂外事、僑務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工作規章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重大外事、僑務事項;開展外事、僑務調查研究,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承辦市級領導人的出訪具體報批和對外交往事宜;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工作及邀請外國人來濟工作;承辦上級主管機關授權範圍內的因公出國、赴港澳審批、審核工作,承辦邀請外國人來訪的有關事宜;為我市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辦理護照、赴港澳通行證及簽證;管理、指導本市企事業單位邀請外國人員商務活動的發邀工作。
(四)負責來濟訪問的重要外賓接待工作;接待和管理來濟採訪的外國記者;接待來濟進行公務活動的駐華外交人員;組織接待來濟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統籌安排和管理本市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統籌協調市級領導人外事接待活動。
(五)管理與外國締結友好城市關係工作;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事宜;負責協調和組織實施我市同國外友好城市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會同相關部門承辦授予外國友人榮譽稱號工作;指導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六)負責全市歸僑歸眷、港澳同胞眷屬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人士在我市的合法權益;負責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負責華僑回國定居安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僑、涉港澳事件;負責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開展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僑界的聯誼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引進華僑華人及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華僑華人及港澳同胞捐贈事項的審核、申報工作,並對捐贈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及華人華僑僑眷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審核本市重要涉外、涉僑、涉港澳報導稿件和有關文稿;指導協調與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對台工作的統一部署,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九)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和出國培訓工作;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檢查全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
(十)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與外國領館的交往活動;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負責舉辦國際會議的審核、申報事宜。
(十一)負責對全市外事、僑務工作人員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外事紀律、僑務政策法規和業務教育培訓;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建議。
(十二)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秘書科
主要負責辦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與督辦,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2、出國(境)管理科
主要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和因公赴港澳的綜合管理與業務指導工作。
3、僑務工作科
主要負責全市涉僑管理,承擔維護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的具體協調工作,對海外華僑華人開展聯誼和服務工作。
4、亞洲科(掛港澳工作科牌子)
主要負責對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友好城市交往、外事接待,開展友好交流與合作。
5、涉外綜合科
主要負責對歐洲、非洲、美洲和大洋洲地區的友好城市交往、外事接待,開展友好交流與合作。
6、領事工作科
主要負責對外邀請、海外領事保護,與外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交往,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指導民間對外交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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