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福利會

海關福利會之機關為行政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 行政委員會之組成包括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秘書及一名委員。 行政委員會秘書及委員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委任。

職責

向其受益人開展補充性的福利工作;
特別在房屋、援助及福利範疇上解決其受益人在經濟及社會福利方面的需要,並促進彼等的社交生活、教育及文化。

組成

海關福利會之機關為行政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
行政委員會之組成包括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秘書及一名委員。
主席由海關關長擔任,副主席由副海關關長擔任,秘書由海關關員擔任,而委員則由財政局的一名代表擔任。行政委員會秘書及委員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委任。
主席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主席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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