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縣地稅局

稅政管理一科組織實施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收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受理和審核相關稅種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執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負責稅收情報交換、反避稅工作;處理國家(地區)間有關稅務事項;參與國際稅收的調研和學術交流。 人事科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具體實施方案;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巡視工作;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及群團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稅務文化建設工作。 稅政管理二科組織實施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投資方向調節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收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受理和審核相關稅種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離休幹部醫藥費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有關規費的代征工作。

機構概況

潼南縣地稅局於1994年10月國家實行“分稅制”改革後正式掛牌成立,現有幹部職工82人,局機關內設6科2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收入核算科、征管法規科、稅政管理一科、稅政管理二科、政策法規科),另設1個專業局(稽查局),基層徵收單位共設8個稅務所1個辦稅服務廳,負責全縣22個鎮街的地方稅收征管。
該局自成立以來,始終以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開拓創新,拼搏進取,地稅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圍繞組織收入中心,強化稅收征管,挖掘增收潛力,稅費收入連年增長。地稅收入由1994年分家時的1700萬元上升到2008年的29800萬元。2008年全年共組織地方稅收11200萬元,並代征五項社保費16400萬元,其它代征基金、代征費用2200萬元,稅收、社保費各項收入齊頭並進,均創歷史新高,總收入達到2.98億元,接近突破三億元大關,取得了來之不易的業績,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維持社會穩定提供了強大的財力保障。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教育培訓,激發內動力,隊伍素質顯著增強。十四年來鼓勵並獎勵幹部職工參加學歷教育,每年保持四期以上40人左右的培訓規模,邀請大專院校的專家教授20多人次來潼授課,隊伍學歷層次不斷提高,目前全局88名幹部職工中研究生4人,本科生51人,專科生22人,大專以上學歷幹部職工達到87.5%,只有部分工勤人員沒有取得專科學歷。全局幹部職工積極向黨組織靠攏,中共正式黨員達到76人。隊伍呈現年輕化,88名幹部職工中45歲以下的達70人。
堅持兩手抓兩手硬,規劃遠景目標,搭建活動平台,文明創建碩果纍纍。縣局機關先後被評為 “市級衛生單位”、“市級最佳文明單位”、全市百家潼南唯一一家“誠信文明示範單位”、“市級模範職工之家”。全局8個基層稅務所7個保持縣級最佳文明單位稱號, 1個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1個被評為青年文明號,良好的地稅形象進一步確立並鞏固。

機構設定


職 能
辦公室 擬定本單位中長期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面向社會的稅務宣傳、政務信息、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本單位後勤、行政工作。
稅政管理一科 組織實施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收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受理和審核相關稅種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執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負責稅收情報交換、反避稅工作;處理國家(地區)間有關稅務事項;參與國際稅收的調研和學術交流。
征管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單位各級部門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組織落實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協稅護稅、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劃分和裁定地方稅收征管範圍;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節;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收宣傳;負責稅源信息的採集、整理、監控、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並開展綜合性納稅評估工作;對稅收征管及稽查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工作;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工作;組織實施本單位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分配下達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擬定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等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部門預算、決算的編報、執行工作;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預測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評估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承擔本單位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和著裝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代征、代扣、代收稅款手續費支付管理工作。
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具體實施方案;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巡視工作;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及群團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稅務文化建設工作。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單位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協助黨組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開展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和糾風工作。
政策法規科 擬定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和重大涉稅事項集體審批工作;承擔相關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查備案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追償、行政處罰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單位財務、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科所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各類監督和審計工作。
稅政管理二科 組織實施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投資方向調節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收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受理和審核相關稅種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離休幹部醫藥費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有關規費的代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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