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模範檢察官
潘媚
,女,1974年9月出生,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人,1998年7月畢業於汕頭大學法律系後參加工作,在工作中參加了西南政法大學法研究生課程。大學畢業後進入原佛山市石灣區檢察院任書記員,2000年7月任助理檢察員,後調入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該院公訴科副科長、檢察員、未成年人案件專責小組組長。現任未成年人案件檢察科科長。承辦了廣東科龍公司原董事長顧雛軍等9人虛報註冊資本、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挪用資金及職務侵占專案、引起全國關注的“南海羅村滅門案”黃文義故意殺人案等重特大案件。至2010年,從檢11年多來,潘媚辦理的刑事案件達到590件1000多人,最高工作量4個月內辦案54件82人,所辦案件無一錯案、無一超期羈押,案件起訴後有罪判決率100%。先後榮獲“佛山市勞動模範”、“廣東省優秀共產黨員”,“廣東省優秀公訴人”、“全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分別榮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三等功兩次。2009年3月,其所在的未成年人案件檢察科還榮獲“全國巾幗文明崗”稱號。2008年3月8日被全國婦聯授予“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2010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模範檢察官“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