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火災紀念館

漠河火災紀念館

火災發生在漠河縣境內,1987年5月6日,古蓮林場區內的清林工人違反森林防火規定,野外吸菸,使割灌機噴火,從而引起森林大火,人們習慣稱為"5.6"特大森林火災。這場火災由5.8萬多軍、警、民,經過28個晝夜的奮力撲救,於6月2日徹底撲滅。直接損失達5億多元,火場總面積1.7萬平方公里(包括境外部分),境內森林受害面積101萬公頃,其中有林地受害面積70%。森林覆被率由原來的76%降為61.5%,大量的中幼林被燒死,荒山禿嶺到處可見。境內燒毀房屋達63.65萬平方米,燒毀國家貯存木材85.5萬立方米,各種機械設備達2488台、糧食650萬公斤、鐵路專用線17公里,災民達5萬餘人,喪生211人。 現為了永記火災教訓,修建了“5?6”火災紀念館。

火災發生在漠河縣境內,1987年5月6日,古蓮林場區內的清林工人違反森林防火規定,野外吸菸,使割灌機噴火,從而引起森林大火,人們習慣稱為"5.6"特大森林火災。這場火災由5.8萬多軍、警、民,經過28個晝夜的奮力撲救,於6月2日徹底撲滅。直接損失達5億多元,火場總面積1.7萬平方公里(包括境外部分),境內森林受害面積101萬公頃,其中有林地受害面積70%。森林覆被率由原來的76%降為61.5%,大量的中幼林被燒死,荒山禿嶺到處可見。境內燒毀房屋達63.65萬平方米,燒毀國家貯存木材85.5萬立方米,各種機械設備達2488台、糧食650萬公斤、鐵路專用線17公里,災民達5萬餘人,喪生211人。 現為了永記火災教訓,修建了“5?6”火災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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