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志(全四卷)

本志為政區志,記述範圍以現滄州市政區為準,與境外有牽涉的人物、事件,記其相關情況。 本志採用述、記、志、傳、圖、表、錄等體裁,以志為主。 文中“滄州”一詞,1912年以前有明確時間者系指當時行政建置下的滄州及其政區,其餘為今滄州市政區之概稱。

內容介紹

《滄州市志1-4(套裝共4卷)》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力求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實事求是地記述滄州的歷史和現狀。本志上限溯至每項事物的發端或有文獻記載的年代,下限至1996年底。本志為政區志,記述範圍以現滄州市政區為準,與境外有牽涉的人物、事件,記其相關情況。
本志為中篇結構,採取按現代社會分工和科學分類相結合的方法設志,類為一志,志下設章、節、目。
本志採用述、記、志、傳、圖、表、錄等體裁,以志為主。
本志紀年,公元1949年10月1日前用歷史紀年並括注公元紀年,後採用公元紀年。凡以“解放”為時間界限者,則寫明某年某月何地解放。
本志所用地名、官職、機構名稱均用當時規範名稱,地名與今不同者括注今名。
文中“滄州”一詞,1912年以前有明確時間者系指當時行政建置下的滄州及其政區,其餘為今滄州市政區之概稱。“滄州市”一詞,依各時期不同行政建置,指各該時期滄州市的政區。作為單體城市的滄州市,1912年以前稱“滄州城”,1912年至1947年6月稱“滄縣城”,1947年7月至1996年12月稱“滄州市區”(個別時期稱滄鎮)。
本志不為生人立傳。對在世人物及客籍人物確有事跡可記者,採取人隨事出原則,記入相關部類。
本志所用數字為政府統計部門數字,統計部門無統計者採用各行業、單位統計數字,並均經統計部門審核。各數字口徑及數量不統一且無法核准者亦按原數字收錄,以保證其客觀性。
計量單位,新中國成立前的內容採用傳統計量單位;新中國成立後採用國務院1984年頒布的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計算土地面積時兼用市畝。
本志資料來源於檔案、志書及各種文獻資料,個別情況源於調查。所記史實均經核實和考證,除引用原文及特殊情況需註明外,其餘不再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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