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65年,前身是鹹寧地區中級法院,1972年12月更名為鹹寧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99年3月鹹寧地區撤地建市,遂更名為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轄鹹安區、嘉魚縣、赤壁市、崇陽縣、通城縣、通山縣6個基層人民法院。法院審判綜合大樓現坐落於鹹寧市鹹寧大道8號。全院有人員118人(含法官76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1.5%,其中碩士10人。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2002年8月,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法院的有關要求和鹹辦發(2002)46號《關於印發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進行內部機構改革,將經濟庭與民事庭合併。通過改革,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內設機構更趨科學合理,中層幹部結構更趨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內設執行庭、執行裁決庭、綜合科)、賠償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政治部(內設人事科、教育培訓科、宣傳科)、離退休幹部科、研究室、監察處、司法警察支隊(內設警政警務科、直屬大隊)、司法行政處、司法鑑定處、審判管理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等總計23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兩年來,鹹寧中院年收案數量均在1700件左右。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審判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國法院的前列。2014年順利完成劉漢、劉維等特大涉黑案件一審審理任務,通過辦理該案,向社會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風貌和過硬的司法能力。
所獲榮譽
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1997年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最佳中級人民法院“,1997、1998年分別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先後被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湖北省文明單位”、“全省法院審判績效綜合考評優勝單位”、“全省涉法涉訴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多次被評為“鹹寧市先進黨委(黨組)中心組”、”鹹寧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先進單位“、”鹹寧市市直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湧現出“青年文明號”、“勞動模範”、“青年崗位能手”、“巾幗建功標兵”“中國好人”等先進單位和模範個人。學術調研氛圍日漸濃厚,有4篇論文獲得全國法院學術討論會論文獎(其中一等獎2篇),8篇論文獲得全省法院學術討論會論文獎(其中一等獎1篇),1篇論文獲得第七屆中部崛起法治論壇一等獎,囊括湖北省政法系統維護穩定工作調研論文一、二等獎,多次獲得全省法院法官論壇論文組織工作先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