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辦發[2009]77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湖北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加強我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15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鄂辦發[2007]2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湖北省首席技師(以下稱首席技師),是指工作在生產、服務一線、具有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創新能力較強、職業道德良好、實踐經驗豐富、工作業績突出,在本行業、企業和各級各類經濟組織中帶動作用大、得到業內廣泛認可的高技能人才,是該職業領域的技術技能帶頭人。
第三條 首席技師選拔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注重技能、突出實績的原則,充分考慮技術技能型、知識技能型、複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點和行業分布,重點從我省經濟發展主導產業和技術技能含量高的崗位選拔產生。
第四條 首席技師每3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100名。首席技師實行聘任制,聘任期為3年。聘任期滿後首席技師資格自動終止,不再享受有關待遇,但可參加新一屆首席技師的評進。
第二章 選拔範圍和條件
第五條 首席技師從全省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技能操作和服務工作的人員中選拔。
第六條 首席技師人選必須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勤奮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為所在單位和社會作出了重大貢獻,在同行業中享有很高聲譽,且在法定退休年齡以內,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個人職業技能在國內同行業中處於領先水平、省內同行業中處於拔尖水平,在同行業中得到廣泛認可。
(二)在近5年內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或“湖北省技能大師“、“湖北省技術能手“等稱號,或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省政府專項津貼的技能人才。
(三)刻苦鑽研技術,具有本職業領域絕招絕技和突出的技術特長,總結創造了在同行業中公認的先進操作法,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創造了同行業較高生產、銷售記錄。
(四)具有較為豐富的生產實踐經驗,在生產實踐中創造性地解決了本行業、本工種關鍵性的操作技術和生產工藝難題,或在技術上有重大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推動生產效率、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
第三章 選拔方法和程式
第七條 首席技師採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辦法產生。一般由市(州)或省屬行業、企業,中央在鄂企業推薦,也可由個人自薦或民眾舉薦,按要求填寫《湖北省首席技師申報表》,報送2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以及申報人職業資格證書、主要技術成果、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候選人名單應在本單位公示一周。
第八條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各地、各行業、企業報送的人選進行初步審核後,提請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組織實地考核,重點核實人選的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技能水平、工作業績等情況,提出入選人員名單,並通過省級新聞媒體公示一周,無異議後報省人民政府審定。
第九條 首席技師由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首席技師“稱號,並頒發證書、獎金。
第四章 責任和待遇
第十條 首席技師在聘任期內,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努力鑽研技術,不斷更新知識,著力提高技能水平;
(二)發揮技能帶頭人的示範和引領作用,參與企業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攻關,努力解決生產服務的技術難題,不斷創造新的業績;
(三)積極帶徒傳藝,培養技術技能後備人才;
(四)積極參與全省重大生產建設項目諮詢,重大技術聯合攻關,開展同行業技術技能交流,絕招、絕技展示等活動,主動承擔緊缺型技能人才培養的教學及技術指導、重大職業技能競賽技術指導工作。
第十一條 首席技師在聘任期內享有下列待遇:
(一)對省政府授予“湖北省首席技師“稱號的,每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所需資金從省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專項資金中列支。
(二)所在單位應組織首席技師定期參加健康檢查、學習培訓、休假療養、出外考察,所需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同時享受所在單位帶薪休假待遇。
(三)實行年薪制的企業,可參照企業年薪制辦法對首席技師實行年薪制。
(四)首席技師系農業戶口、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根據本人意願,優先辦理城鎮落戶手續。
第十二條 首席技師在聘任期內,因參與技術革新、技術攻關等產生的技術成果,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的,歸其單位所有,但是單位應當給予首席技師合理報酬。
第五章 管理
第十三條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首席技師選拔管理的具體組織實施,設立專家評審委員會,對首席技師進行綜合評審。建立首席技師檔案,實行年度考核評估,納入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庫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四條 專家評審委員會由我省主要產業的技術專家、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組成,其中技術專家所占比例為2/3,並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較高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在其專業領域享有較高聲譽。
第十五條 首席技師所在單位應設立首席技師崗位,為聘用的首席技師頒發聘書,並為其參與企業項目研發、技術革新、成果轉化、帶徒傳藝創造條件。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再享受首席技師相應待遇:
(一)不再從事技能或技術崗位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三)調往省外工作的;
(四)因違法違紀行為或重大過失,給國家、集體、他人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後果的;
(五)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宜再作為首席技師的。
在推薦和評審中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收回榮譽證書,追回所發獎金,並取消其今後參評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