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縣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縣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

一、檢查的範圍時限此次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的範圍是全縣的公辦中國小及社會力量辦學單位。 各學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對本單位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教育收費政策的行為進行自查,並於11月21日前將自查情況上報縣政府辦、物價局。 在各學校自查自報的基礎上,縣政府辦、物價、教育、監察、財政等部門抽人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有關學校進行檢查。

一、檢查的範圍時限
此次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的範圍是全縣的公辦中國小及社會力量辦學單位。鄉鎮所在地中國小和縣城直屬學校是這次檢查的重點。對村級原片區學校進行抽查。檢查的時限是2005年秋季以來發生的收費行為。(重大的亂收費行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檢查的主要內容
1、各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以及國家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
2、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不按“一費制”規定收費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違反規定收取贊助費、借讀費、轉學費及留級費的。
3、中國小校違反國家規定將捐資、贊助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鈎的;違反國家規定舉辦收費輔導班、補習班或以舉辦提高班、實驗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為由向學生收取費用的。
4、公辦高中不按規定執行“三限”政策招收教育成本補償生的,以及重複收取教育成本補償生學費等問題。
5、各學校違反自願原則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的;將教輔材料列入“一費制”收費項目,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的;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從中牟利的;通過家長委員會等形式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的。
6、各學校不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實行公示的;公示的項目和標準未經有關部門審核的;收費政策調整後不及時更新相關內容的。
7、代收書本費不如實結算清退的(義務教育九年級和非義務教育階段)。
8、收取服務費不按規定實行備案的。
9、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收費行為。
三、檢查的組織形式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專項檢查工作由縣政府辦、物價局會同教育局、監察局、財政局聯合開展,具體工作由縣政府辦、物價局負責組織實施。
四、檢查的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檢查從11月8日開始,至12月30日前結束並上報市物價局。
11月8日至11月18日為自查自報階段。各學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對本單位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教育收費政策的行為進行自查,並於11月21日前將自查情況上報縣政府辦、物價局。
11月14日至12月底為重點檢查和處理及整改階段。在各學校自查自報的基礎上,縣政府辦、物價、教育、監察、財政等部門抽人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有關學校進行檢查。對查出的亂收費金額,能清退的要清退給學生,無法清退的由物價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五、紀律要求
各部門和各學校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對待這次統一安排的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在檢查工作中要體現自查自糾從寬,重點檢查從嚴的原則。對藉故拒絕檢查、不如實提供檢查所需資料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民眾反映較大的違反國家政策規定亂收費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從嚴處理。
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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