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充分發揮政務服務中心作用,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根據2007年2月1日縣政務服務中心籌建工作會議要求,現就做好財政統管票據管理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財政統管票據管理
1、票據實行統一管理制度。各視窗單位所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行政事業性內部結算票據,納入政務中心統一管理。由政務服務中心到財政局領取,安排專人管理票據,並按照票據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領用手續。
2、各視窗單位務必於2007年3月16日前到財政局辦理原領票據的繳銷手續。
二、視窗工作人員管理
1、視窗工作人員:公安局:李文杰、陳德慧、李蔚、安朝霞、張莉莎;城管局:阮思旭;國土局:王黔海;建設局:黃永強;林業局:鄒學明;交通局:周書霞;人事局:李易覺;民政局:周澤余;藥監局:劉祥;工商局:鄒雪梅;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趙福偉;文廣局:黃勇;環保局:廖繼竹;物價局:楊建華;質監局:王麗娜;水利局:孫偉茗;發改局:梁永發;畜牧局:陳正福;農行:胡鳳輝。
2、視窗工作人員必須保持相對穩定,原則上工作期限為一年,其工作關係和組織關係不變,工資和福利待遇仍由原單位負責,年度考核由政務服務中心提出意見,原單位確定考核結果。
3、入駐單位要做好視窗工作人員與單位業務交接工作。各視窗單位無重大特殊情況不能隨意通知本單位視窗工作人員回原單位辦理其他業務工作,確需抽調,由單位領導與政務中心聯繫,並安排後備人員頂崗。
4、為了確保視窗工作人員不缺崗,各視窗單位安排人員負責傳遞本單位視窗受理的辦件材料。
三、進駐項目管理
1、各視窗單位對入駐政務中心的項目情況要進一步清理填報,《入駐政務中心項目情況登記表》於3月14日前送政務中心。
2、凡進駐政務中心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項目經政務中心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後將向社會公布。
3、在實施過程中,視窗單位需對進駐項目或項目有關內容進行調整的,由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經中心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後方可受理。
二OO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