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組織開展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工作和指導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指導監督森林採伐跡地更新,對國營林場、苗圃、林業工作站、科技推廣站、病蟲防治站、木材檢查站、森林公園以及集體、合作林場實行巨觀管理。
(三)主管全縣森林資源;指導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木材憑證採伐、運輸、經營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據法律、法規負責管理林地、林權,調解林權、林果糾紛;負責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和國有森林資產管理;管理森林資源的有償使用。
(四)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工作;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加強對珍稀野生動植物和瀕危物種的保護管理。
(五)指導全縣林業生產的發展;負責對木材採伐、加工、綜合利用,木(竹)漿造紙、林產化工生產、以及森林旅遊,木本藥材、林木花卉等進行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組織編制申報林業基本建設,多種經營、技術改造項目。監督林產品生產質量。
(六)負責規劃和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農村能源開發、扶貧等工作。
(七)管理全縣林業執法體系建設和林業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的刑事、治安案件,維護林區治安。
(八)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林業科研項目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全縣林業教育和專業人才培訓,負責林業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林業宣傳動員、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九)指導、監督全縣林業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林業資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和審計;配合有關部門調研林業產品價格、稅收、信貸、非商品性收費管理等林業經濟調劑政策。
(十)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天然林資源保護和退耕還林中心,縣長防辦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負責文秘、檔案、信息、目標考核、保密以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林業方針、政策宣傳、調研、報刊發行和政務監督工作;協調部門之間業務工作。
(二)造林綠化經營股(綠委辦、長防辦、天退辦)
貫徹執行國家林業發展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植樹造林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的綠化造林及森林經營工作;監督營造林和檢查驗收工作;組織協調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各類工程造林、育林及撫育管理;負責全縣國有林場、苗圃、林業工作站的生產經營,鄉村合作林場的建設發展,林木種子、種苗及花卉的生產經營等工作;巨觀管理森林公園,景點和森林旅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農村能源發展和扶貧工作;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全縣義務植樹;負責全縣國土綠化,義務植樹和宣傳發動及先進單位和個人推薦工作。
制定實施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林業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科研課題的申報,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與交流;指導林業技術市場管理,林業技術監督,新技術開發和林業專利及科技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對外科技交流和智力引進工作;貫徹執行森林工業和林產工業的經營管理方針、政策、法規;指導全縣林業企業改革、產業開發、多種經營,資源綜合利用。
承辦全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全縣長江防護林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天然林資源保護和退耕還林中心、國際援助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股(防火辦)
指導全縣森林資源(含林地)調查、規劃、設計、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的監督管理,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縣木材採伐、運輸和經營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及森林資源和有償管理工作;解決林地、林權糾紛;負責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並監督林地的開發利用;指導全縣範圍內陸生野生植物的保護與開發利用和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以及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受國資局委託、監督管理全縣國有森林資產;組織、檢查、指導、協調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動態,草擬林區森林防火預案、撲救措施和網路化建設方案並指導實施;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負責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承擔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林業所屬有關單位行政執法工作和法規知識教育;做好林業行政稽查工作;承辦林業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局法制領導小組和林業行政案件複議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縣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等工作。
(四)行政審批股
林木種子經營許可;林權證核發;臨時使用林地許可;珍貴樹木、名木古樹採集(移植)及採伐審批;林木採伐許可;木材運輸證審批;森林植物檢疫證核發;木材經營(加工)許可;工程建設征地、占用林地審核;林木種子生產許可;陸生野生動物狩獵許可;陸生野生動物獵捕許可;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準運證核發;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以上職能入住政務服務中心承辦。
(五)政工股
負責局黨委日常工作及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協助管理好直屬單位政工、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林業行業科技人員管理,做好林業專業技術評審申報工作,制定全縣林業人才培養和林業教育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計畫財務股
制定全縣林業經濟發展及生態環境建設的規劃、計畫;組織編制、檢查、申報林業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多種經營項目,並監督指導實施;指導並實施引進資金項目工作;管理全縣林業基金,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林業系統財務工作的監督指導;負責全縣林業系統財務預決算審查和匯總上報;管理專項資金和機關財務;監督管理全縣國有林業生產及林木資產,編制木材生產計畫;負責全縣林業行業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林業統計工作。
(七)紀檢監察室(信訪維穩辦公室)
負責對黨員幹部進行遵紀守法、履行義務、發揚黨的優良作風教育,增強黨員幹部反腐蝕能力;負責受理局內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申訴,保護黨員幹部的權利不受侵犯;負責接待有關來信來訪,受理有關舉報、控告;負責調查局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的章程、黨內紀律和法規的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監督局內黨組織和中層以上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貫徹民主集中制、遵守黨的紀律、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負責對局主持的招投標、工程變更、工程任務分配、人事任免等工作進行監督;參與局機關大宗物資採購;負責對局中層以上幹部進行廉政考察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紀檢監察工作要點、廉政建設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總結宣傳黨風廉政建設典型和經驗,弘揚正氣,創建以廉為榮的氛圍;負責協調、督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負責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全局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為局領導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供決策依據;負責信訪維穩工作;完成局黨委委託和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其它機構:
(一)渠縣公安局森林公安局
貫徹執行林業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協調和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林區刑事、治安案件,維護林區社會治安;查處和協助查處林業行政案件,協助抓好護林防火工作,負責林業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渠縣林業簡介
渠縣位於四川盆地東部,東經106°41′至107°16′、北緯30°30′至31°17′。東鄰大竹,南接廣安,西連蓬安、營山,北界平昌、達縣,幅員面積2013平方公里。全縣地貌以丘陵為主,總的概貌為“六丘三山一分壩”。全縣最高海拔1196.2米,最低海拔222米。氣候屬亞熱帶東南濕潤季風氣候區,年平均氣溫17.6℃左右,年平均降雨量1072.5mm,無霜期多年平均305天,多年平均日照為1376.2小時,多年平均絕對濕度為17.3毫巴,相對濕度82%。從全年的熱量條件來看,積溫較多,春季氣溫回升快,冬季氣溫下降小,為植物生長提供了優越的熱量條件。全縣土壤有4個土類,7個亞類,18個土屬,65個土種96個變種。農業土壤有水稻土、紫色土、黃壤、沖積土,具有壤砂、粘比例適中,保水保肥供肥性較好,易於耕作,宜種度廣,生產水平較高等特點。林業土壤有黃壤、紫色土、沖積土三個土類。總之,渠縣光照適度,雨熱同季,土壤條件較好,適宜多種林木生長,特別是四旁隙地資源豐富,立地條件好,為鄉村綠化建設提供了廣闊的土地資源條件。全縣轄60個鄉鎮,3個國營林場,500個村,3558個村民小組,46個社區。總人口147萬人,總戶數40萬戶,其中農業人口122萬人30萬戶,農村實有勞動力53.67萬人,人口密度706人/平方公里。渠縣是國家商品糧、瘦肉型豬、高瘦肉率商品豬基地縣和省柑桔、黃花和竹產業基地縣,享有中國漢闕之鄉、中國竹編文化之鄉和中國黃花之鄉的稱譽。
渠縣先後實施了國家長防、速生林、退耕還林以及天保等林業重點工程,取得了顯著成績,森林資源穩定增長,生態狀況得到有效改善,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結構調整,基本形成了“點、線、面、環”相結合的森林生態網路體系。全縣現有林業用地面積66413.84公頃,其中有林地面積為50530.4公頃,森林覆蓋率達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