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國家統計局和省、市統計局下達的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規劃,組織好縣、鄉國民經濟的核算工作,進行報表制度的管理和審批。
2、宣傳、貫徹《統計法》及其他統計法規,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3、在縣政府領導下,按照國家的普查制度,協同有關部門完成人口、工業、農業、三產、基本單位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協調全縣的社會經濟調查,管理全縣的統計報表工作。
4、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決策諮詢建議。
5、建立、健全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體系。統一管理,公布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公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6、統一管理縣、鄉統計事業費,協助鄉(鎮)政府管理鄉(鎮)統計員。
7、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進行全縣性的統計年報綜合評比。
8、組織指導全縣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統計諮詢服務工作。
9、受國家和省、市統計局委託,管理設在本縣的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10、與兄弟縣區開展統計信息交流,進行資料對比分析,承擔委託的有關統計調查和統計諮詢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統計局內設五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工業交通能源科、財貿投資科、人口與社會科、法規科,1986年鄉鎮成立了統計站。
辦公室
1、負責局 機關後勤服務和日常管理工作; 2、草擬局領導交辦的計畫、總結、報告和各種檔案; 3、負責全局的檔案管理和文秘工作; 4、開發套用的管理微機; 5、完成局 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業交通能源科
1、負責完成全縣工業、銷售及主要產品產量的半月報、月報、季報和年報工作任務; 2、進行工業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調查和工業普查工作; 3、編寫統計分析報告、匯總、編制和提供工業統計資料。
財貿投資科
1、負責完成全縣貿易的月、季、年報的填報工作任務; 2、開展專項調查研究,編寫統計分析報告; 3、整理、審核、匯總和編寫統計資料,搞好諮詢服務。
人口與社會科
1、完成勞資統計報表的布置,收集、審核、上機匯總上報工作; 2、開展調查研究,,編寫統計分析報告; 3、提供勞資統計資料,並編寫整理歷史資料; 4、組織全縣統計勞資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科
1、組織完成統計人員的培訓工作; 2、負責統計法規建設; 3、負責黨建和紀檢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調隊
1、負責全縣農林牧漁業統計工作任務的組織,實施。 2、完成農、林、牧、漁業年報、定期報表和資料提供; 3、開展調查研究、編寫有關統計分析報告; 4、開展統計優質諮詢服務,審核整理編制統計歷史資料; 5、參與組織全縣鄉(鎮)、村統計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 6、完成縣(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的上報的規模鄉鎮。
地理位置
位於山西太原市清徐縣城美錦北大街1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