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正規學校名單

海外正規學校名單

為幫助自費出國留學人員正確選擇國外學習學校,加強對自費留學中介活動的監管,引導自費留學中介機構與國外正規學校開展合作,教育部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和中國留學網公布了44個我國公民主要留學國家1萬多所學校名單,基本涵蓋了我國公民主要留學目的地國的正規高等學校。

出國留學現狀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自費出國留學是國家人才培養的一個重要渠道。我國自費出國留學人數增多,中外教育機構之間的合作日趨頻繁,總體形勢很好。但是,由於部分留學人員、留學中介機構和國內院校對國外學校情況缺乏真實和全面的了解,影響了正確選擇學校和正常開展合作,有的留學人員到國外後發現上當受騙,損失很大。 下面三個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

質量存在問題

一是國外學校質量存在問題。特別是一些國家所新辦的私立學校質量較低,甚至頻繁出現倒閉。有的國家一味強調教育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完全把教育當成貿易來做,在招收留學生過程中非常積極,但對於給留學生提供可靠和優質的教育資源方面卻重視不夠。一些國家法律體系表面上看很完善,但一旦出現留學生利益受損害的問題,依法處理起來期限過長,學生利益很難及時得到有效維護。

留學盲目性

二是留學人員和家長選擇自費出國留學帶有一定的盲目性。部分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和家長對國外的情況缺乏深入和全面的了解,自身留學能力特別是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也有欠缺,出國後很難適應。有的留學人員在國內難以完成正常學業,直接了選擇出國留學,出國後更容易出現各種問題,甚至有極個別的出現刑事犯罪等極端情況。

非法留學中介

三是非法留學中介活動和部分留學中介開展業務不規範使留學者的利益受到損害。總的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在自費出國留學工作中發揮了很大作用,留學中介所取得的成績應予充分肯定。根據有關部門的統計數據,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留學系通過留學中介,有的地區這個比例達到了百分之七十以上。但是,確實還存在極少數留學中介受利益驅動,通過發布虛假留學信息或簽訂不負責任的中介服務契約等欺騙留學者的現象。另外,還有一些不具備留學中介資格的機構或個人,包括以種種名義從事招生活動的國外機構或個人通過非法途徑從事留學中介活動。其中,有的網際網路站,包括個別有影響的大型網際網路站也發布虛假的留學信息,個別機構或個人包括國外某些辦學機構通過網際網路等途徑發布虛假信息,或以境外院校“辦事處”“招生代理”名義等從事留學中介活動,以上活動對留學人員和家長進行了嚴重的誤導,甚至直接使少數留學人員上當受騙。

教育部措施

一個時期以來,針對自費出國留學等教育涉外活動中的突出問題,教育部採取了五個方面的措施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的引導、服務和管理。

公布名單

第一,從2003年起,向社會公布推薦了美國等44個國家約1萬多所學校名單,為留學人員能到國外質量比較可靠的正規學校學習提供了基本保證。這個名單已成為留學人員選擇國外學校的主要和可靠的依據。同時,在中外合作辦學過程中,這個名單在對國外教育資源的把關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引導作用。

預警發布

第二,建立留學預警發布制度,隨時就出國留學活動中的突出問題發布“留學預警”。留學預警的發布對於預防和解決留學突發問題起到了重要作用,被人們形象地稱為“自費出國留學的風向標”。

網站發布

第三,開通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通過網站發布與留學相關的重要信息。網站不僅在國內而且在國外都有非常大的影響。該網站每天都有超過幾萬人次訪問,作為一個政府進行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網站,較好地滿足了廣大人民民眾的需要。一些留學人員家長表示,涉外監管信息網如同24小時開放的電子圖書館,留學信息隨時可查,非常方便。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公布國外院校名單是教育部保護留學人員利益,引導留學人員到國外資質比較可靠的學校學習,規範自費出國留學活動,加強對自費留學中介和其他涉外教育活動監管而採取的一項重要舉措。為及時準確地反映國外學校的實際情況,教育部定期對所公布的國外學校名單進行調整,並增加公布其他中國公民留學國家的學校名單。同時,為了引導留學人員接受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鼓勵和支持國內教育機構與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合作,還將積極推動依託相關機構適時向社會公布得到公認的國外知名大學、專業等優質教育資源名錄。

示範文本

第四,聯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了《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託契約(示範文本)》,以規範留學中介的業務活動。 示範契約對於維護留學人員的利益和提高中介服務質量,規範中介業務行為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和作用。

合作磋商

第五,與外國政府建立了教育合作與磋商制度,就自費出國留學相關問題直接與國外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門進行磋商,同時,我駐外機構在第一線積極開展工作,督促國外機構加強學校的監管,督促學校重視學生利益。

查處打擊

另外,教育主管部門還與公安、工商部門聯合開展了對非法留學中介的專項查處和打擊活動。從來自各方的反映來看,這些措施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具體表現為留學人員利益受損害事件逐步減少,人們選擇出國留學逐步趨於理性,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意識進一步增強。

注意事項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提醒:留學人員、留學中介機構及國內院校在選擇國外留學學校或合作學校時,應注意四個方面的問題。

了解辦學情況

第一,要注意各國的教育管理體系不盡相同,學校的規模大小不一, 教育、教學質量參差不齊,尤其是不少國家將教育作為出口產業進行大力推銷的背景下,為保證選擇到合適的留學學校或合作夥伴,應通過正規渠道深入全面了解學校的實際辦學情況,如辦學資質、條件、水平等。

權威機構承認

第二,如果選擇提供學歷、學位教育的學校,尤其是選擇一些國家的私立學校,務必弄清學校所頒發的學歷、學位是否經所在國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承認或註冊,不要選擇那些雖經所在國有關部門批准合法辦學並能授予學位,但是其頒發的學歷、學位卻不被所在國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權威質量評估或認證機構承認或註冊的學校。從相關情況看,這些學校的辦學雖然合法,但由於辦學質量沒有保證,頒發的證書得不到專業組織和社會認可,缺乏相應的就讀價值,應儘量避免就讀。

虛假信息宣傳

第三,一些國家的私立學校、大學預科學校特別是私立語言學校與高等教育機構並不接軌,而有的國家根本就沒有大學預科,有的國家的大學則為招收國際學生而舉辦屬於商業公司性質的辦學實體,對這些情況應全面了解,以免被不實信息或虛假廣告宣傳誤導。

中介服務契約

第四,對於那些未列入公布名單的學校,或資質情況不夠了解的國外學校,務必注意通過可靠渠道了解其實際情況。此外,如果通過留學中介辦理出國留學,還要注意簽署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留學中介服務契約。建議留學人員使用或參考使用教育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託契約(示範文本)》。

現實突出問題

隨著我國自費出國留學人數增多,三個方面問題凸顯:一些國家新辦的私立學校質量較低,甚至頻頻出現倒閉;部分自費出國留學人員自身留學能力特別是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也有欠缺,出國後很難適應;“黑中介”通過發布虛假留學信息或簽訂不負責任的中介服務契約等欺騙留學者。

方法措施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建議通過以下兩種途徑了解有關情況和信息。一是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和中國留學網進行查詢;二是諮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外國駐華使館等。

據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外學校名單公布工作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承辦。為便於廣大留學人員和有關機構了解國外學校的詳細情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接受留學人員和社會各界對國外學校資質情況的查詢。

特別提醒

千萬當心這10所美國大學

1.哥倫比亞聯邦大學ColumbiaFederalStateUniversity

2.華盛頓大學WashingtonUniversity

3.布雷耶州立大學BreyerStateUniversity

4.美國格林威治大學GreenwichUniversity

5.美國中央大學AmericanCentralUniversity

6.亞特蘭大國際大學AtlanticInternationalUniversity

7.哥倫布大學ColumbusUniversity

8.夏威夷大學AmericanUniversityofHawaii

9.國際美國大學InternationalAmericanUniversity

10.哥倫比亞州立大學ColumbiaStateUniversity

第一批名單

美國院校 賽普勒斯院校 丹麥院校
英國院校 希臘院校 荷蘭院校
愛爾蘭院校 馬來西亞院校 挪威院校
南非院校

美國學校

基本情況

根據美國憲法規定,各州政府負責註冊並審批各類高等院校,但各院校是否被社會所認可則取決於政府承認的認證機構的認證。

美國高等院校包括公立與私立兩種。主要實行二年學制或四年學制,二年制的多為技術專科學校和社區學院。據統計,美國各類高等院校有3600多所。

美國高等院校的質量認證一般由專業認證機構負責,經美國教育部認可的專業認證機構主要有六大區域認證機構及近百個專業認證機構。聯邦政府通過認證機構間接起到對各院校的管理與規範。全美高等教育認證委員會(CHEA)是協調並審核認證機構的專業機構。 通過區域性認證協會或其它專業認證機構的認證,各院校可實現學分相互轉換,所頒發的學位證書或文憑證書能獲得社會的廣泛認可。

名單

Alabama Alaska Arizona Arkansas California Colorado
Connecticut Delaware District of Columbia Florida Georgia Guam
Hawaii Idaho Illinois Indiana Iowa Kansas
Kentucky Louisiana Maine Maryland Massachusetts Michigan
Minnesota Mississippi Missouri Montana Nebraska Nevada
New Hampshire New Jersey New Mexico New York North Carolina North Dakota
Ohio Oklahoma Oregon Pennsylvania Puerto Rico Rhode Island
South Carolina South Dakota Tennessee Texas Utah Vermont
Virginia Washington West Virginia Wisconsin Wyoming

賽普勒斯學校

基本情況

賽普勒斯高等教育分公立與私立兩種。公立高等教育由公立大學和公立高等職業院校組成,私立高等教育由私立大學、私立學院和私立高等職業院校組成。在賽普勒斯,大學可提供高等文憑(3年)、學士學位(4年)、碩士學位(18個月到2年)和博士學位(1-3年)課程,賽普勒斯多數私立高等學校以專科教育為主(學制兩年),少數有本科教育(學制四年)。其中部分私立高等學校以招收外國學生為主,有的全為外國學生。

賽普勒斯私立高等學校的辦學規模、質量不一。2000年,賽普勒斯成立了“教育評估與質量鑑定委員會”簡稱CEEA,主要負責對賽普勒斯私立高等教育機構的教學質量進行評估與監管,“私立大學評估委員會”簡稱ECPU則主要負責私立大學的建立審批及教育質量的周期性評估。“高等教育資質認證委員會”簡稱KYSATS成立於1996年,主要負責對賽普勒斯本國及國外教育機構獲得的文憑進行認證。

根據賽普勒斯法規,禁止外國留學生打工,違反者將被遣返。

公立大學

University of Cyprus

Cyprus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私立大學

Frederick University——Cyprus

丹麥學校

基本情況

丹麥高等教育主要由丹麥科學、技術與創新部,丹麥教育部和丹麥文化部負責管理。自2005年實施高等教育改革後,丹麥的高等教育可以分為3個部分: 大學(University)、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和高等職業教育學院(Academies of Professional Higher Education)。

綜合性大學由科學、技術與創新部負責管理,這些大學側重學術研究,一般開設本科和研究生課程,可以頒發學士(Bachelor)、碩士(Master)和博士(PhD)學位。藝術類院校由文化部負責管理。大學學院等其他教育機構由教育部負責管理。大學學院一般開設學制為3年至4年半不等的專業性本科課程,頒發職業學士學位(Professional Bachelor),專業主要涵蓋教師培訓、工程、護士、健康、商務以及社會工作等學科。高等職業教育學院開設2年至2年半不等的職業教育課程,或者與大學合作,開設一些本科課程。

丹麥大學本科教育和職業學院的絕大多數專業用丹麥語授課,大學的研究生教育設有英語授課課程。個別大學和職業學院每年也設立用英語授課的專業,招收外國學生,但有名額限制。

與此前公布的名單相比,此次公布名單的主要變化是按照學校管理許可權,重新整理了丹麥大學的類別、性質,確定了各類學校的數量及辦學頒發學位的許可權。

由丹麥科學、技術與創新部主管的綜合性大學(8所)

Aalborg University 奧爾堡大學 2. Aarhus University 奧爾胡斯大學 3. Copenhagen Business School 哥本哈根商學院 4. IT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哥本哈根信息技術大學 5. Roskilde University 羅斯基勒大學 6.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Denmark 丹麥技術大學 7.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哥本哈根大學 8. University of Southern Denmark 南丹麥大學 由教育部主管的大學學院(10所) 1. Copenhagen University College of Engineering 2. Engineering College of Aarhus 3. The Multidisciplinary University College of Copenhagen 4. University College Copenhagen 5. University College Lillebaelt 6. University College of Northern Denmark 7. University College Sealand 8. University College South 9. VIA University College 10. West Jutland University College

1.

Aalborg University 奧爾堡大學 2. Aarhus University 奧爾胡斯大學 3. Copenhagen Business School 哥本哈根商學院 4. IT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哥本哈根信息技術大學 5. Roskilde University 羅斯基勒大學 6.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Denmark 丹麥技術大學 7.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哥本哈根大學 8. University of Southern Denmark 南丹麥大學 由教育部主管的大學學院(10所) 1. Copenhagen University College of Engineering 2. Engineering College of Aarhus 3. The Multidisciplinary University College of Copenhagen 4. University College Copenhagen 5. University College Lillebaelt 6. University College of Northern Denmark 7. University College Sealand 8. University College South 9. VIA University College 10. West Jutland University College

英國學校

基本情況

英國高等教育機構包括大學、高等教育學院、教育學院以及藝術及設計學院。

英國現有90多所大學和150多所提供本科以上課程的學院。

英國各類院校是否開設預科由各學校自己確定。

名單

中英兩國政府學位證書互認框架協定所包括的高等教育機構
  • 被倫敦大學允許可授予倫敦大學學位的學校,學院及專科學院(現已獲得獨立的學位授予權)
  • 英國政府承認的擁有獨立的學位授予權的院校

第二批名單

新加坡院校 澳大利亞院校 德國院校
法國院校 芬蘭院校 韓國院校
加拿大院校 日本院校 瑞典院校
瑞士院校 紐西蘭院校

第三批名單

義大利院校 波蘭院校 烏克蘭院校
俄羅斯院校 埃及院校 菲律賓院校
奧地利院校 泰國院校 保加利亞院校
比利時院校 西班牙院校 匈牙利院校

第四批名單

古巴院校 葡萄牙院校 羅馬尼亞院校
喀麥隆院校 阿爾及利亞院校 白俄羅斯院校
模里西斯院校 斯里蘭卡院校 吉爾吉斯斯坦院校
拉脫維亞院校 列支敦斯登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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