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18年11月1日~3日,浙江省舉行2018年下半年學考選考,成績公布後,有考生、家長反映英語成績出現異常。
2018年11月,浙江高考英語科目考試結束後,浙江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收到部分考生及家長關於本次考試難度偏大的反映,遂參照去年同期試題難度,對部分試題進行了加權賦分。
2018年11月24日,浙江省高考英語科目成績公布後,考試成績和加權賦分方式受到一些學生和家長質疑,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車俊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
2018年11月27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關於英語科目考試成績的說明”說明,稱浙江省高考英語科目一年安排兩次考試,考生可報考兩次,選用其中較高的成績。在11月的考試中,根據答卷試評情況,發現部分試題與去年同期相比難度較大,為保證不同次考試之間的試題難度大體相當,省招委組織專家研究論證,在制訂評分細則時,決定面向所有考生,對難度較大的第二部分(閱讀理解)、第三部分(語言運用)的部分試題進行難度係數調整,實施加權賦分。其他試題未作調整。
2018年12月1日,浙江省委決定成立由省長袁家軍任組長,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代主任任振鶴任副組長,有關權威專家參與的省政府調查組。
2018年12月4日,浙江省委召開常委會聽取調查組匯報並專題研究。經調查,此次高考英語科目加權賦分是一起因決策嚴重錯誤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
2018年12月5日,浙江省政府召開浙江省高考英語科目加權賦分情況調查結果新聞發布會,浙江省政府決定取消這次考試的加權賦分,恢復原始得分,將於12月6日重新發布英語成績。
事件處理
調查結論
調查組認為,此次高考英語科目加權賦分決策依據不充分、決策嚴重錯誤,導致結果不公正、不合理。《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規定,“語文、數學、外語每門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考後加權賦分改變了考試“得分”,不符合上述檔案規定。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評分細則應在正式評卷前制定。本次加權賦分是在正式評卷完成後進行的,不屬於評分細則的範疇,省教育廳主要負責人和省教育考試院混淆了加權賦分與評分細則的概念。在具體操作中,省教育考試院又沒有進行充分的技術論證,僅作模擬推演,導致不同考生同題加權賦分值存在差別。
決策程式不合規。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重大行政決策應當按程式充分論證、仔細研究、集體決策,但省教育廳主要負責人未能正確履行職責,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不經過集體研究,個人決定了事關全局和穩定的重大問題。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同志在院長辦公會議多數人持不同意見的情況下,不堅持原則,違規通過和執行了加權賦分的錯誤決定。
同時,調查組組織評卷專家對這次英語科目試卷評卷過程和結果進行了嚴格核查,認為這次英語考試評卷的組織符合高考相關規定,閱卷評分是嚴格公正的,考生的原始得分合法有效。
按照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有什麼錯糾什麼錯的原則,省政府決定取消這次考試的加權賦分,恢復原始得分。
責任追究
在聽取調查組匯報並專題研究後,省委、省政府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等規定,對相關職能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分別追究責任。
省教育廳在高考英語科目加權賦分過程中,履行職責不力,未落實重大事項決策程式,出現嚴重錯誤,造成嚴重社會後果,承擔領導責任。責令省教育廳黨委向省委作出深刻檢查,省教育廳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並切實整改,省教育廳黨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責令省教育廳向社會發布整改措施並正式道歉;對省教育廳履行職責不力問題進行通報。
省教育考試院盲目執行上級領導的錯誤意見,造成嚴重社會後果,承擔直接責任。責令省教育考試院向省教育廳作出深刻檢查;對省教育考試院履行職責不力問題進行通報。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對相關責任人責任追究如下:
免去郭華巍省教育廳黨委書記、委員職務,責令其辭去省教育廳廳長職務。
免去王玉慶省教育考試院黨委書記、委員職務,由省紀委對其涉嫌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對省教育廳黨委委員,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院長孫恆予以誡勉。
由省紀委派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對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陳煜軍涉嫌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對其他相關責任人,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有關部門作出相應處理。
社會影響
“有什麼錯糾什麼錯”,從糾錯到究責,再到揪出病灶深剖析,乾淨利落有力度,呼應了沸騰民意。高考關乎千家萬戶利益,關乎莘莘學子未來,關乎大眾的正義預期,不容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證、拍大腿後悔。改革要走穩步,更得找準路,別在高考實驗田上亂插秧。 (人民日報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