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流動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的通知
國衛辦流管函〔2016〕6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口計生委:
為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加強流動人口健康教育,提高流動人口健康素養水平,我委組織專家編寫了《流動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現印發給你們,供參考。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6月12日
全文
一、基本健康管理
(一)離開家鄉在外地生活和工作要更加關注健康。
釋義:離開家鄉,出門在外打拚,是為了實現自己的價值、為了家人和孩子生活得更幸福。健康是人生第一財富,是創造美好生活的基礎。失去健康,不僅不能掙錢,還會因病致貧。為了自己和家庭的幸福,必須保護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二)遇到健康問題及時到就近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找醫生諮詢,可享受國家免費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
釋義:國家為全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在流入地(以街道、鄉鎮為單位)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不受戶籍限制,都可以到所在城市街道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站,或所在鄉鎮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費獲得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畫生育服務。
目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藥健康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12類,計畫生育基本服務包括避孕藥具、計畫生育手術服務等。
(三)“12320”衛生熱線和“12356”陽光計生熱線電話可為求助者免費提供健康知識、衛生計生政策法規的諮詢服務。
釋義:12320屬於衛生行業政府公益熱線,可受理公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違反衛生法律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受理公眾對公共衛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提供我國有關公共衛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保健方面的諮詢服務等。
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為廣大市民和家庭提供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科學育兒、性與生殖健康、愛滋病與不孕不育等方面的諮詢和指導。
二、就醫和醫保
(四)生病後要及時就醫,首選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初診,不去“黑診所”,按照醫囑用藥。
釋義:發現健康問題和疾病,要抓住最佳時機及時採取措施,重視疾病早期症狀,如有不適,要及時到正規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小病在社區、大病去醫院、康復回社區”。常見病和多發病患者首選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院)就診,而不是盲目去三級醫院,可以節省時間、費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醫院等,在那裡工作的醫生都是具有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行醫執照,可為患者提供細緻、全面的健康服務。不要到沒有行醫執照的“黑診所”去看病。
任何藥物(中、西藥等)都有不良反應,遵照醫囑用藥才能達到預期的治療效果,不可擅自使用、停用或增減藥物劑量,否則可能會引起嚴重後果。
(五)參加城鄉居民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可向現居住地社保部門申請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係。
釋義:目前,我國居民在城鎮就業後,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加城鄉居民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可按規定比例報銷醫療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三、傳染病防治
(六)勤洗手,不與他人共用毛巾、牙刷和剃鬚刀等洗漱用品,防止傳染疾病。
釋義:每個人的手是接觸物品最多的身體部位,因此也最容易沾染細菌和病毒,如果不洗手就用手指接觸眼睛、鼻孔和食物,會很容易傳染疾病。飯前便前便後和外出回家後要記得最先做的事情是用清潔的水和肥皂洗手。
每天早晚刷牙,吃東西後漱口,勤洗頭髮和洗澡,一人一盆一巾,不與他人共用毛巾、牙刷和剃鬚刀等洗漱用品,防止傳染眼病、皮膚病和其他疾病。
(七)得了傳染性疾病要就地及時診治,帶病返鄉和到異地就醫會錯過最佳治療時間。
釋義:得了傳染性疾病要就地及時診治,按醫囑做好防護措施,帶病返鄉和到異地就醫不但會錯過最佳治療時間,還很可能將傳染病傳給他人。
(八)咳嗽、咳痰2周以上,應懷疑得了肺結核,要及時就診。肺結核患者應留在居住地完成全程治療,防止產生耐藥肺結核。
釋義:肺結核是一種經呼吸道傳播的慢性傳染病,主要通過吸入肺結核病人咳嗽、咳痰、打噴嚏或大聲說話時噴出的帶有結核菌的飛沫而傳播。肺結核的常見症狀是咳嗽、咳痰,如果這些症狀持續2周以上,應高度懷疑得了肺結核,要及時就診。肺結核還會伴有痰中帶血、低燒、夜間出汗、午後發熱、胸痛、疲乏無力、體重減輕、呼吸困難等症狀。與肺結核病人共同居住、同室工作的人都是肺結核病人的密切接觸者,有可能感染結核菌,應及時到醫院去檢查排除。
懷疑得了肺結核,要及時到當地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縣(區、旗)、地市、省(區、市)等區域均設有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按醫生要求規範治療,絕大多數肺結核病人都可以治癒。自己恢復健康,同時保護家人。如果不規範治療,容易產生耐藥肺結核。病人一旦耐藥,治癒率低,治療費用高,社會危害大。
四、職業健康和心理健康
(九)了解職業性有害因素,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加強職業病防護意識。
釋義:職業性有害因素又稱職業病危害因素,指在職業活動中產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對職業人群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或條件,包括化學、物理、生物等因素。勞動者可以通過如下途徑知曉工作場所中存在的職業性有害因素:(1)勞動契約;(2)設備中文說明書;(3)材料中文說明書;(4)崗前培訓和在崗期間培訓;(5)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6)諮詢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等。
個人防護用品又稱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指勞動者在勞動中為防禦物理、化學、生物等外界因素傷害而穿戴、配備以及塗抹、使用的各種物品的總稱,是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最後、最關鍵的保護措施之一。
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勞動者應了解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性有害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後果、預防控制及救援措施,自覺地執行有關制度和規程,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加強自我保護。
勞動者若懷疑自己有職業病,可以到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准、公布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到哪個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診斷,勞動者有選擇權。《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遭受工傷或患職業病的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十)知曉勞動者應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參加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釋義:勞動者享有如下職業衛生保護權利。(1)受教育、培訓權。用人單位有義務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2)職業健康權。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有義務按照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當勞動者患職業病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3)職業病危害的知情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契約中寫明。(4)獲得勞動保護的權利。用人單位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並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這是用人單位的一項義務。(5)檢舉權、控告權。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有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並有權向有關部門進行檢舉和控告。(6)拒絕作業權。“違章指揮”和“沒有防護措施的作業”都會對勞動者的健康和安全造成極大威脅,因此勞動者有權拒絕,有權對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提出批評,並有權向有關部門進行檢舉和控告。(7)參與民主管理權。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為了保障勞動者行使上述職業衛生保護權利,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特別規定:因勞動者依法行使正當權利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契約的,其行為無效。
用人單位依法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檢查結束後,用人單位應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上崗前健康檢查的目的:發現有無職業禁忌,建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的基礎健康檔案。通過上崗前檢查,來科學評價勞動者是否適合從事該工種的工作。在崗期間進行定期健康檢查的目的:判斷勞動者是否適合繼續從事該工種的作業;早期發現職業病患者或疑似職業病患者或勞動者的其他健康異常改變;及時發現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通過動態觀察勞動者群體健康變化,評價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目的:是了解勞動者離開工作崗位時的健康狀況,以分清健康損害的責任。
(十一)積極融入新環境,多與鄰友交往,學會自我調適,如出現抑鬱和焦慮,尋求心理支持和醫生幫助。
釋義:遠在他鄉,生活環境改變、工作變動,自身壓力會變大,容易出現抑鬱、焦慮情緒。此時排解壓力的最好方法就是和鄰居、朋友、老鄉多走動、多交流,說出心中苦悶、生活的艱辛、思家的心情,分享一下成功的喜悅,放開心懷,積極適應新環境,結交新朋友。但是,如果出現持續的心情壓抑、鬱悶或者沮喪,十分難受而又無法排解;對日常活動不感興趣;對工作和生活失去信心;不想參加朋友、老鄉聚會;有自卑、自責和內疚感,覺得自己前途暗淡,對自己痛苦處境無力自拔,甚至出現想自殺的念頭,這時一定要去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醫院,尋求醫生的幫助和心理支持。
五、性與生殖健康
(十二)正確使用安全套,減少感染愛滋病、性病的危險。
釋義:樹立健康積極的戀愛、婚姻、家庭及性觀念。目前,性傳播已成為愛滋病、性病的主要傳播途徑。在預防愛滋病、性病方面,安全套是性交過程中的一道防護牆,可避免直接接觸性伴的體液(精液、陰道分泌物)或血液,從而有效降低感染愛滋病、性病的危險性。
採用安全性行為,避免多性伴、無保護等高危性行為,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套基本可預防經性接觸感染愛滋病、性病。如不正確使用(如射精前使用)或不堅持使用安全套,將大大降低其預防效果。因此,使用前應知曉並掌握安全套的正確使用方法,性交前要檢查安全套的有效期,打開後要檢查有無破裂、變質等情形,使用過程中應避免滑脫或破裂。
(十三)育齡女性應當選擇安全的避孕措施,防止意外懷孕,減少和避免人工流產。育齡夫妻在現居住地可免費獲得避孕藥具。
釋義:意外懷孕以及人工流產對女性的身心有較大的危害,對其伴侶或家庭都會產生不良的影響。因此,育齡夫妻或戀人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安全、高效的避孕措施,如堅持使用安全套、放置宮內節育器(避孕環)、口服或注射長效避孕藥、結紮、事後服用緊急避孕藥等措施,避免意外懷孕,減少和避免人工流產。
在各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機構、鄉鎮計生辦等地點由計畫生育專職人員發放免費避孕藥具。在“一站式”辦證服務大廳、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部分場地(小區、醫院、藥店、賓館、流動人口集中處)設有避孕藥具免費發放機等,提供24小時服務,供民眾自取。一些地區還推出了通過網路發放免費避孕藥具,登錄相關網站後,支付快遞費,通過快遞配送。
(十四)育齡夫妻在現居住地縣級定點服務機構可享受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
釋義:為預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我國啟動實施國家免費孕前健康檢查項目,為農業戶籍計畫懷孕夫婦免費提供優生健康教育、病史詢問、體格檢查、臨床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風險評估、諮詢指導等孕前優生服務。免費服務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予以保障。流動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的農業戶籍計畫懷孕夫婦,在準備懷孕前可到現居住地縣級定點服務機構,包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和綜合醫院等,接受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獲得優生諮詢指導服務,為孕育健康寶寶做好孕前準備。
目前,我國有22個省(區、市)及計畫單列市在地方財政支持下,已將享受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的目標人群從農業戶籍擴大到城鎮居民,流動人口中城鎮戶籍的計畫懷孕夫婦也可在現居住地獲得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服務。詳情可諮詢當地衛生計生行政管理部門。
(十五)女性孕期接受至少5次產前檢查,住院分娩,保障母嬰健康和降低出生缺陷發生。
釋義:女性懷孕後及時到助產服務機構建卡,接受產前檢查,整個孕期接受至少5次產前檢查。孕期過程中,如果返鄉或者外出待產,要攜帶好產檢記錄到新居住地的助產服務機構登記,並連續接受產前檢查。產科醫生若建議需要做產前篩查或產前診斷,則應該接受產前篩查或產前診斷,降低出生缺陷兒出生。所有孕產婦均要求住院分娩,保障母嬰安全。
六、兒童健康
(十六)孩子出生或變更生活地點後,要到就近的疫苗接種門診登記,按時接種疫苗,因故錯過接種的要儘快補種。
釋義:接種疫苗是預防傳染病最有效、最經濟的手段。疫苗能使機體產生對傳染病的免疫力。我國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免費為適齡兒童提供接種一類疫苗,包括:B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百日咳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麻疹風疹聯合疫苗、麻疹風疹腮腺炎聯合疫苗、A群流腦疫苗、A+C群流腦疫苗、乙腦疫苗、A肝疫苗、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等,預防12種傳染、感染性疾病。
孩子出生1個月內應到居住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預防接種證,每次接種疫苗時應攜帶預防接種證,兒童在入托、入學時需要查驗預防接種證。預防接種是兒童的基本權利,兒童監護人應按照程式按時帶孩子接種疫苗,因為返鄉探親或在城市間搬遷等原因錯過接種的要儘快補種。
(十七)父母應儘量把孩子帶在身邊養育,特別是0-3歲嬰幼兒的早期發展尤為關鍵。
釋義:為人父母養家掙錢,應儘量克服困難,把0-16歲的孩子帶在身邊養育,儘量不與孩子長期分離。
按時帶0-6歲的孩子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醫院(衛生院)參加定期體檢(兒童保健),關注孩子的生長發育和心理行為發育。特別是0-3歲是大腦和身體發育的最關鍵時期,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營養、豐富的早期刺激,有利於孩子智力和心理的發展,錯過這一時期,後期的營養和教育很難彌補。促進兒童早期發展,父母之愛無法替代。
(十八)父母應加強對孩子的健康防護和安全教育,避免在生產經營場所照看孩子,避免和減少兒童意外傷害。
釋義:意外傷害對孩子健康與生命安全的影響非常大,家長必須高度警惕,尤其是日常生活當中父母或養護人應具有較強的防範意識,及時消除生活環境中的各種安全隱患,平時注意加強對孩子的正面教育和引導。生產經營場所環境複雜,造成孩子意外傷害的風險較高,應避免在生產經營場所照看小孩,最大限度地減少兒童意外傷害事件的發生。
七、關愛留守兒童和老人
(十九)經常與留守在老家的孩子和老人聯繫、交流,積極承擔撫養和贍養責任。
釋義:出門在外打拚,是為了家裡的老人和孩子生活得更幸福。如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從父母那裡得到溫暖的情感,那么他們將在生活中充滿自信,以積極向上的樂觀態度對待人生。對於勤勞一輩子依然看家守院的父母而言,他們對於遠在異鄉兒女的惦念,遠遠超過對自己身體的關注。一個電話,一條信息會給孩子帶去無限的歡樂,給老人精神的慰藉。所以要多多與老人和孩子交流,從物質到精神給予他們保障和關愛,並且儘量找點時間,找點空閒多回家看看,儘自己對孩子的養育之責,報父母的養育之恩,只有這樣留守的孩子才能快樂成長,留守的老人才能生活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