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作品
有《愛國家不等於愛朝廷》、《沒有制度現代化,中國難以真正實現現代…》、《權利的貧困是當代中國最大的貧困》、《“官二代”,何時會退出歷史舞台?》、《統計數字不精確原因何在》、《國家財政不能變成私家財政》等。
名譽侵權
被起訴
2015年7月24日上午,“維護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授權儀式”在北京舉行。“狼牙山五壯士”的後人,葛振林的兒子葛長生,宋學義的兒子宋福保,狼牙山五壯士所在連連長的兒子、解放軍“狼牙山五壯士班”第20任班長劉宏泉專程來京,對《炎黃春秋》前執行主編洪振快惡意誹謗損害他們父輩名譽的行為,授權北京趙曉魯律師事務所趙小魯代理訴訟、崑崙策研究院王立華協助,雙方鄭重簽署了授權委託書。
“狼牙山五壯士”的後代劉宏泉、葛長生、宋福保將起訴“炎黃春秋”執行主編洪振快,“要求法庭進行正義的審判,對他們誣衊狼牙山五壯士名譽造成的精神損害公開道歉,並賠償民事責任”。“我們對這場訴訟的立場是不接收調解、不妥協、不中止,還英靈一個安寧,還社會一塊淨土。”
2013年8月30日,廣州越秀警方通報一起網民污衊“狼牙山五壯士”案件,涉案網民張廣紅被行政拘留7天。
廣州警方通報稱,27日零時27分,新浪微博有網民發布信息稱“狼牙山五壯士實際上是幾個土八路,當年逃到狼牙山一帶後,用手中的槍欺壓當地村民,致當地村民不滿。後來村民將這5個人的行蹤告訴日軍,又引導這5個人向絕路方向逃跑”。該信息引起眾多網民的轉發及評論,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沒想到,廣州警方做出處罰後,反而遭到對方起訴。張廣紅在2013年12月11日的庭審上辯稱,該博文是源自“老師袁騰飛”的微博,不是他本人的原創微博,且被告也沒有證據證明原告發布的內容是不真實的、社會公共秩序因該微博而混亂。原告律師甚至質疑稱:“公安是不是根據國小生課本來認定事實?”
儘管法庭最終駁回了張廣紅的全部訴訟請求,但網路上的口水戰還在升級。《炎黃春秋》雜誌時任執行主編洪振快質疑“警方如何判定歷史上的事是否是謠言?”並撰寫《“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一文發表在2013年第11期的《炎黃春秋》上,質疑狼牙山五壯士事跡的真實性。
此後,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國企》雜誌社研究部主任郭松民發微博暗指《炎黃春秋》為“歷史虛無主義”,言辭激烈。
2014年4月,洪振快將兩人告上法庭,稱自己受到“梅、郭二人在微博上公開侮辱”,起訴原因是“維護公民受到憲法、民法等保護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個人權利”。2015年5月,本案在北京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開庭宣判
“狼牙山五壯士”中的兩位英雄葛振林、宋學義的後人葛長生、宋福保起訴《炎黃春秋》雜誌社前執行主編洪振快侵害名譽權、榮譽權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於2016年6月27日宣判,判決被告洪振快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判決:一、被告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葛振林、宋福保名譽、榮譽的行為。二、被告洪振快在判決生效後三日內公開發布賠禮道歉公告,向原告葛長生、宋福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該公告須連續刊登五日,公告刊登媒體及內容需經法院審核,逾期不執行,法院將在相關媒體上刊登判決書的主要內容,所需費用由被告洪振快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