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村共有7個自然灣。大李灣:李姓,村灣大,故名;小李灣:李姓,比大李灣小,因而得名;謝家垸:謝姓,地勢低,曾築垸防洪,故名;塔王灣:王姓,過去村灣周圍地勢低凹,水函多,似地表塌陷,因而人們稱“塌”,後改用“塔”;黃王灣:以姓氏命名;榨屋灣:有黃、王二姓,灣里過去開過榨坊;洛陽河:也稱洛陽河街,古為集鎮,唐開元16年(公元728年)李白游此,感嘆該鎮“何異洛陽(河南洛陽府)”,由此而稱“洛陽河”。榨屋、黃王兩個自然灣現與洛陽河街連為一體,原村灣基本無跡。
洛陽村國土面積1.7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253畝,屬糧棉兼作區。全村有12個村民小組。2009年,全村483戶1892人,其中黨員51人。民國時期,在洛陽河建有國立洛陽國小,1967年升格為洛陽中學。新中國成立後,曾在洛陽河街設立食品所、供銷社、信用社、黨總支等行政企事業單位。現設有洛陽衛生室、洛陽國小(實小)、2所幼稚園及村綜合辦公室,建有移動通信發射基站1座。洛陽河街由建國初期一條直街發展到兩直兩橫兩縱4條街道。洛陽河集市經濟活躍。2009年底,全街有日雜、副食、服裝、農資銷售及餐飲、屠宰等個體戶60餘戶,從業人數100餘人。
1949年~1955年,隸屬新三區(武樂區)洛陽鄉。1956年成立洛陽高級合作社,隸屬伍洛鎮洛陽鄉。1958年成立洛陽生產隊,隸屬東風(伍洛)人民公社伍洛鄉。1959年,洛陽生產隊隸屬伍洛公社洛陽管理區。1961年,洛陽生產隊改為洛陽大隊,隸屬伍洛區洛陽公社。1965年,洛陽大隊劃屬隔蒲區洛陽公社。1975年撤區並社,洛陽大隊隸屬縣河公社。1978年,隸屬縣河公社洛陽管理區。1983年設區建鄉,洛陽大隊改設洛陽村民委員會,隸屬伍洛區洛陽鄉。1987年撤區並鄉,隸屬伍洛鎮,1988年、1991年鄉鎮下設黨總支和管理區時,分別隸屬伍洛鎮洛陽總支、洛陽管理區。2000年撤銷管理區,2000年至2009年隸屬伍洛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