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泰康縣位於黑龍江省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境北部。中華民國時期設治,隸屬黑龍江省龍江道。
1927年4月28日,黑龍江省長公署發布訓令,於“泰來縣東境杜旗時、和、年、豐暨新展之民、康、物、阜八段內,設立泰康設治局,委任馬汝郲為設治員。……定於本年5月1日為該局實行開辦日期,暫借小蒿子站清理時、和、年、豐四段荒務辦公室辦公。”隸屬龍江道。同年11月14日,省長公署決定,將安達縣屬之喇嘛甸子站以西一帶劃歸泰康設治局管轄。1929年2月,省長公署又令,將鐵道以西林甸縣各地及小蒿子街一併劃歸泰康設治局,同時將泰康設治局改由黑龍江省直轄。東北淪陷後,1933年10月1日,按偽民政部規定,將泰康設治局改為泰康縣,縣署駐小蒿子站(今泰康鎮)。隸屬黑龍江省管轄。據《滿洲地名考》載:縣之區域由時、和、年、豐四段及民、康、物、阜四段構成,前四段為了和泰來縣分開用了“泰”字,預定在後四段的康欄位修築縣城,遂取名泰康縣。1934年12月,改隸龍江省。後因“縣小人少”,於1940年5月將泰康縣併入杜爾伯特旗。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4月,恢復泰康縣,縣政府駐泰康站,隸屬嫩南行政區,同年5月改由嫩江省管轄;8月2日撤銷泰康縣,併入杜爾伯特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