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領導
局長:黃紅旗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商務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做好相關推進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市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國內外資金投向我市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組織、指導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備案登記工作。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市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及進口國際招標、加工貿易、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貿易便利化,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省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按分工承擔涉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十)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承擔全市組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參與開展反壟斷調查,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
(十二)指導、規範全市對外招商引資工作,擬訂改善投資環境和促進外國投資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依法審核、報批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與管理,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及贈款。
(十四)貫徹實施國家、省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五)負責全市各類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的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開發區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草案,指導開發區編制建設規劃,研究分析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承擔全市海關特定監管區域需要協調解決的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我市海外經貿網路的建設與管理。
(十七)協調檢驗檢疫、海關、質量技術監督、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有關商會、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商務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文電、文秘、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公文管理、信訪、保密、應急、行政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等工作;牽頭起草局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局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工作。承擔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出國(境)人員政審;承擔商務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承擔與外國政府經濟主管部門及各類經濟促進機構的聯繫工作;承擔本部門外事管理工作;承辦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處級及以下因公經貿出國(境)團組審批事項;承擔邀請外國經貿人員來我市的有關工作;承擔市駐國(境)外各經貿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承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經貿規劃、政策和措施實施的協調工作。
負責人:沈志敏
(二)綜合處(進出口公平貿易處、行政許可服務處)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擬訂全市商務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擬訂全市年度商務工作目標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商務統計數據和綜合績效評價報告發布工作;承擔信息、調研工作,起草商務運行情況等綜合性文稿。
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參與調查對我市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進行相應的磋商談判;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貿易救濟調查,指導協調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承擔我市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承擔市應對國際貿易爭端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組織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起草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起草局重要檔案;承擔國家商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條約、協定實施的協調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市商務局在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業務辦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評估實施有關貿易政策對我市產業的影響和效果,提出採取相應措施的建議;建立和完善市內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受省商務廳委託,依法對全市範圍內的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開展反壟斷調查工作。
負責人:李子昌
(三)對外貿易處
擬訂全市貨物進出口相關政策措施,推進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戰略;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報並實施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根據授權,承擔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有關工作;根據委託,承擔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有關工作;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
擬訂全市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牽頭擬訂年度貿易促進活動計畫,主辦相關貿易促進活動;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根據委託,辦理本市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備案工作;按分工承擔涉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
負責人:姜志新
(四)外國投資管理處
擬訂我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外商投資和服務外包統計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負責人:韓潮
(五)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
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合作業務;擬訂全市人員出境就業政策,依法管理境外就業工作;承擔全市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報批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審核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經營資格和對外勞務合作、出境就業經營資格;承擔勞務合作項目審查和外派勞務招收備案工作;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的管理工作;負責我市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
負責人:李鳳山
(六)機電和科技產業處(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市科技興貿創新基地辦公室)
擬訂並實施我市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政策;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體系建設和貿易促進工作;承擔加工貿易、機電產品進出口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承擔內貿行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根據委託承擔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管理工作。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我市科技興貿創新基地的申報、管理和基地內項目資金的上爭等工作。
負責人:李新程
(七)開發區處
牽頭擬訂開發區建設的規範性檔案,承擔協調、指導、服務全市各類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作;承擔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草案編制有關工作,擬訂政策措施,指導全市開發區建設發展;承擔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的設立、撤銷的審核工作;指導全市開發區編制建設規劃;研究開發區發展動態,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開發區建設情況;研究開發區建設的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負責人:茆月紅
(八)投資促進處
研究擬訂改善投資環境、促進外國投資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規範全市對外招商引資工作,培訓專業招商人員;負責編制全市投資促進工作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編制投資促進項目信息和宣傳資料。
負責人:楊健
(九)市場建設與秩序處
研究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規範性檔案和標準草案,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汽車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備案登記工作。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指導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和屠宰執法指導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
負責人:趙旭紅
(十)市場運行與商貿服務處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和酒類管理的有關工作;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
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提出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餐飲業、住宿業、國內展覽業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人:曹森
(十一)財務處
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我市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承擔商務局歸口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預算編制、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與內部審計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負責人:沙麗
地理位置
地址: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