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和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全縣工業經濟、信息產業、商務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發展、商務工作的發展規劃。(二)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監測、分析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的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產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運行生產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調節。
(四)按照規定許可權,核准和上報本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提出由國家、省、市對口部門以及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
(五)指導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 推進工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縣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協調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指導和促進縣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政府、銀行、企業的合作與聯繫,推動企業融資環境的改善。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相應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擬定和執行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及流通體制改革意見;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
(九)貫徹省市商品流通、物資流通和餐飲服務業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意見;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酒類、煤炭等主要生產生活用品和畜禽屠宰、拍賣、典當、機動車報廢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執行國家、省、市對外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及完成情況;牽頭組織參加經貿活動,負責全縣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一)推進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統籌協調全縣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信息化和經濟領域信息化的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三)貫徹國家、省、市信息化技術規範,組織對全縣信息化重大建設工程的技術論證、評估和驗收,研究解決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制定全縣信息化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軟體業、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
(十五)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基礎建設;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管理;負責全縣無線電台站設定的審核、報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實施無線電管制,協調無線電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承擔有關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工作;組織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政務信息、文書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機要通訊、聯絡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和督辦檢查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負責所屬基層單位職工民眾的來信來訪;承擔政務公開工作。
(二)經濟運行和產業管理股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縣屬規模以上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研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節的目標、政策和措施建議,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結合縣情提出具體實施意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推進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升級。
(三)規劃與投資股
研究和規劃全縣工業投資布局,引導投資方向,歸口管理工業技術改造項目;貫徹落實促進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負責園區規劃布局和產業導向,協調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依據規劃引企入園,協調入駐園區企業建設及投產相關事項,進行園區綜合服務管理。
(四)非公有制經濟指導股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非公有制經濟的有關政策規定,協調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中小企業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教育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對使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建設項目進行管理;負責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的統計監督和運行態勢分析,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五)市場股
執行國家有關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法規規章和標準,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深化體制改革,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大宗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連鎖、租賃、舊貨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執行國家有關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的方針政策,提出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行業管理。負責局依法行政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負責舊機動車交易和報廢汽車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菜籃子”產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負責酒類、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全縣煤炭經營監督管理,研究解決全縣煤炭市場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全縣煤炭經營資格證管理。
(六)商貿股
負責編制全縣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年度調控指標,負責全縣外經貿和國際經濟合作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提出我縣經貿發展、商業發展戰略;負責編制對外經濟合作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機電產品出口的優惠政策,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推進技貿結合、科技研究和新產品開發,負責有關科研項目及科研成果的審核及申報工作;落實省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組織年度出口商品計畫的實施,負責加工貿易的審批及管理工作,負責縣區經貿交流工作。
(七)信息化股
組織擬定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促進信息產業的協調發展,合理配置資源;落實信息產業的法律、法規;協調推進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負責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推薦申報;指導電子商務建設,推進電子商務發展;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電信行業管理的政策和法規;監督電信服務價格與服務質量;協調電信企業間及消費者的經濟關係;負責受理本縣在電信通信方面的投訴;推動信息化宣傳普及教育,對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市場建設實行監管;承擔電子產品製造業和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的行業項目審查;參與生產許可的電子信息產品企業資質管理;指導套用電子信息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負責全縣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承擔電子政務建設工作;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擬定軟體行業發展規劃,推進軟體產業的發展;負責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備案及相關資質的管理工作;擬訂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服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整合全縣信用信息資源,推進信用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全縣誠信示範企業創建工作;組織協調誠信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誠信鶴城”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