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泰來縣人民法院始建於1948年,1979年恢復重建,位於泰來縣泰來鎮八一路198號。泰來縣人民法院承擔著全縣所有訴訟案件的審判工作,依法執行各類執行案件。近年來,泰來縣人民法院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審判工作、基礎建設等項工作,隊伍綜合素質、執法辦案效果和其他各項工作都得到了全面提升,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務。
機構設定
泰來縣人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8人)、政工科(2人)、研究室(3人)、刑事審判庭(3人)、審判監督庭(2人)、行政審判庭(3人)、審判管理辦公室(2人)、信訪辦公室(2人)、執行局(8人)、民事審判一庭(5人)、民事審判二庭(3人)、立案庭(3人)、司法警察大隊(3人)等總計13個職能部門,大興人民法庭(4人)、城郊人民法庭((5人)、和平人民法庭(3人)、平洋人民法庭(3人)總計4個派出人民法庭。
所獲榮譽
近年來,泰來縣人民法院先後湧現出“全省法院先進集體”、“全省優秀法官”、“全省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先進個人”、“全省法院辦案標兵”、“全省法院調解能手”、"全省法院系統優秀黨員幹警"、"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個人"等先進典型。泰來縣人民法院連續六年被評為零違紀單位,先後榮獲“省執法質量年先進單位”,“省百姓口碑最佳單位”“省級文明單位標兵”,“省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全市優秀基層人民法院、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全市涉法涉訴訪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2014年1月,泰來縣人民法院被評為全省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2014年2月,泰來縣人民法院被評為全市優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