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綜合協調、政務服務、調查研究及應急、督查工作的職責,更好地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上級來文來電;批轉和轉發縣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街道)的公文。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承辦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批示,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和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
(七)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批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組織編髮《泗水政報》、《泗水政務信息》。
(八)負責縣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的具體組織和紀要起草;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縣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負責推進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做好機要保密、無線電管理工作,管理和使用好縣政府印鑑;負責完成政府機關的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加強財務管理,管好用好資金,保證機關正常運轉。
(十二)負責組織縣政府新聞發言人相關材料,起草縣政府新聞發布有關文稿;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及縣政府部門重要檔案的發布等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或參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
(十四)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領導重要講話;組織或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縣政府有關檔案;參與有關重要會議的文稿起草工作。
(十五)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縣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十六)組織、協調全縣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
(十七)負責管理縣政府調研室、督查室、法制辦、外事僑務辦、僑聯、應急辦、人防辦、信息中心的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有關規定,協同縣委辦公室管理縣信訪局及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10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負責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發電的審核、送簽和制發;承辦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負責縣政府組織的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跟隨領導活動,做好情況記錄、整理、編髮和服務工作,及時編髮《政務動態》和《大事記》;負責會議室的正常管理及報刊信件的傳送;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各類通知的處理,辦公室值班安排與監督工作;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信息科
負責蒐集、整理、起草、編寫上報政務信息,為上級政府領導掌握下情搞好服務;負責對全縣各鄉鎮(街道)、部門報送信息及國內外重要經濟動態的整理、篩選、加工,編髮《泗水政務信息》,及時為縣政府領導提供信息資料,並加強情況交流,搞好信息宣傳;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機要科
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的會務及紀要工作;負責各類文電的辦理、轉發、存檔工作;負責各類檔案的辦理、分發、整理、歸類、存檔工作;負責縣政府印鑑、縣政府辦公室印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政府上網及縣級辦公平台的套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機要保密、無線電管理工作;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行政保衛科
負責縣政府機關及家屬院公用設施和房產、物資等行政事務的管理與監督協調工作;負責辦公室的車輛調度、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辦公用品的購置、登記、發放、調配和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及縣政府辦公室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衛生和安全保衛工作;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政工科
負責編制並實施政府機關各項財務計畫、預算;做好辦公室所需資金的籌措、管理、調度,保證辦公室工作正常運轉;辦理機關工資及辦公費、基建經費等的收支,管好國有資產;做好財務、財產的年終清理,及時寫出財務分析報告,編制年度財務決算,負責會計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負責老幹部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黨群等工作。
(六)泗水縣人民政府調研室
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成員會議等重要會議講話的起草,以及其它綜合性會議領導講話的起草、修改、把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形成調查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編髮《泗水政報》;組織協調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的調查研究工作;向上級報導綜合性材料,及時反映縣政府工作情況;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下設:綜合科、經濟科、社會科。
(七)泗水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辦縣政府領導的批件;搞好辦理結果的審查、匯總、報告;圍繞政府中心工作跟蹤督查,及時調度、檢查、報告縣政府綜合性會議、政策和重大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下設:督查科、縣長公開電話與縣長信箱辦理科。
(八)泗水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擔縣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全縣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政策研究;承擔縣政府重大決策的合法性論證審查工作;負責統籌規劃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擬訂縣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報經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審查以縣政府名義制定或發布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負責法律草案、法規草案、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辦理工作;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清理、編纂規範性檔案,對規範性檔案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見;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審查其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市、縣政府規範性檔案是否牴觸以及它相互之間是否矛盾,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建議;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法律法規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縣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負責組織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考試;負責行政執法資格審查;辦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書;承辦行政處罰聽證主持人、行政複議應訴人員的資格審查等工作;負責對縣政府所屬部門及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參與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對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審查,監督檢查各行政許可機關的行政許可行為;負責指導有關部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審查須經縣政府批准或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承辦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事項;辦理縣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受縣政府委託代理行政訴訟事項,並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的複議應訴工作進行指導;負責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的信息公開和宣傳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集體學法講座的具體工作;為縣政府領導和各部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制信息服務;受濟寧市仲裁委員會的委託,具體辦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書送達、檔案管理等程式性事務;辦理濟寧市仲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複議應訴科、法規科、執法監督檢查科
(九)泗水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與泗水縣歸僑僑屬聯合會合署辦公)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外事、僑務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提出執行外事、僑務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向有關部門通報外事僑務工作情況;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縣涉外、涉僑應急處置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外事、僑務工作,擬訂外事、僑務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工作規章並組織實施,協調全縣重大外事、僑務事項;開展外事僑務調查研究,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承辦縣級領導人出訪報批和對外交往事宜;歸口管理全縣因公出國、赴港澳工作及邀請外國人來泗工作;承辦上級主管機關授權範圍內的因公出國、赴港澳審批、審核工作,邀請外國人來訪的申請;為我縣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辦理護照、赴港澳通行證及簽證;管理、指導本縣企事業單位邀請外國人員商務活動的發邀工作;負責來泗訪問的重要外賓接待工作;組織接待來訪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統籌協調縣級領導人外事接待活動;管理與外國締結友好城市關係的工作;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負責協調和組織實施我縣同國外友城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全縣歸僑、歸眷、港澳同胞眷屬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人士在我縣的合法權益;負責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負責華僑回國定居安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外、涉僑、涉港澳事件;負責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引進華僑華人及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華僑華人及港澳同胞捐贈事項的審核、申報工作,並對捐贈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作好對外宣傳及華僑僑眷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審核本縣重要涉外、涉僑、涉港澳報導稿件和有關文稿;指導協調與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按照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對台工作的統一部署,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檢查全縣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負責對全縣涉外人員進行中央外交方針政策、外事紀律、僑務政策法規和業務教育培訓;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建議;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外事科、僑務科。
(十)泗水縣人民政府應急辦公室
負責辦理縣政府應急管理決定事項,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重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承擔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修訂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習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縣政府各部門應急體系和應急平台建設;組織協調應急預警、應急保障、信息發布等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實行晝夜值班,做好上傳下達,收發有關材料和迎送有關客人;負責辦理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人員編制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6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4名,法制辦、督查室、調研室各配備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2名(副科級),應急辦、外事僑務辦各配備主任1名(副科級),僑聯配備主席1名(正科級)、副主席2名(副科級)。
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立,由機關人員兼職負責具體工作。紀檢、監察機構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