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律幫助一點通:醫療事故與醫療事故鑑定(修訂版)》以問答形式或案例方式擬設了一些人們日常生活中出現的關於結婚離婚與家庭財產方面的新問題,並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提出了相應的解決辦?本套叢書自2001年首次出版,總計54餘個品種,其內容覆蓋了日常生活、工作、學習等方方面面。因《法律幫助一點通:醫療事故與醫療事故鑑定(修訂版)》通俗易懂,內容全面,深受廣大讀者的肯定和歡迎,先後入選國家“農家書屋”、“送書下鄉工程”等項目,並榮獲中國法律圖書優秀獎。
目錄
一、醫療事故概說
1.什麼是醫療事故?
2.醫療事故的種類有哪些?
3.醫療事故的責任形式有幾種?
4.我國現有的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有哪些?
5.醫療事故分為幾級?如何定級?其具體標準是什麼?
6.什麼是醫療糾紛?它與醫療事故有什麼區別?
7.什麼是非法行醫?非法行醫致人損害與醫療事故有何區別?
8.何為醫療事故因果關係?醫療過失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有何種因果關係形式?
9.只要是醫務人員造成患者不良後果的就按醫療事故處理嗎?
10.發生醫療事故的因果關係有幾種?
11.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或醫療事故時,醫療機構應遵循什麼樣的報告程式?
二、預防與處置
1.關於病歷的書寫和保管有哪些規定?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病歷資料的管理作出了哪些禁止性規定?
3.醫生能否補記病歷?補記病歷一般僅見於什麼情況?
4.患者能否自己保管門診病歷(包括急診留觀病歷)?
5.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的醫務室,是否也屬於《條例》中所述的“醫療機構”?
6.患者可以複印或複製的病歷資料有哪些?
7.未加蓋醫院病案室公章的病歷具有法律效力嗎?複印或複製的病歷資料應注意哪些問題?
8.患者能否把病歷拿到醫院外去複印?複印或複製病歷資料的收費標準是什麼?
9.患者想知道在醫院診治的情況,醫院應如實告訴患者嗎?
10.何為醫療上的知情權?患者在醫療活動中享有哪些醫療知情權?
11.何為醫療知情同意權?患者知情同意權又是指什麼?
12.何為醫師的告知義務?
13.醫師的告知範圍有哪些?
14.患者在醫療活動中享有哪些隱私權?
15.何為醫療過失行為?
16.出現醫療過失行為,醫方該做些什麼?
17.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患者一方該做些什麼?
18.哪些病歷資料必須由醫患雙方在場對其進行封存和啟封?它們能不能複印或複製給患者?
19.什麼情況下須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和啟封?如何封存?
20.對疑配錯血型輸血導致身亡的醫療事故爭議,必須由醫患雙方共同封存和啟封的現場實物包括哪些?
21.封存的現場實物應由誰指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2.何為屍檢?屍檢有什麼意義?
23.患者在診治中原因不明死亡,是否需要屍檢?
24.屍檢應在患者死亡後多少小時內進行?
25.對於院方主持的屍檢,患方可否請法醫病理學人員參加?
26.患者在醫院死亡進行屍檢所需費用由誰來承擔?
27.拒絕或者拖延屍檢,會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28.患者在醫療機構死亡的,其屍體應該如何處理?
29.什麼是防範、處理醫療事故的預案?
三、醫療事故鑑定
1.哪些是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部門?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具體的規定嗎?
2.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如何開展醫療事故鑑定工作?
3.哪些情況需要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4.需要中華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條件是什麼?
5.提起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是哪些人?應當以什麼形式提出?
6.當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當事人應向哪一部門申請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7.當事人對首次鑑定結論不服的怎么辦?
8.當事人對首次鑑定結論不服再次鑑定的,應以哪一次醫療事故鑑定結論為準?
9.申請醫療事故再次鑑定的期限是多少天?
10.具體個案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專家鑑定組是怎樣產生的?
11.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請本地區以外的專家參加本地區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或函件諮詢?
12.醫學會在組織鑑定時對鑑定專家的專業是否有要求?
13.在哪些情形之下專家鑑定組成員應當迴避?
14.申請迴避的主體是誰?有哪幾種形式?
15.當事人在鑑定前能私自會見鑑定組專家嗎?哪些是擾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行為?
16.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
四、醫療事故處理與賠償
五、法律責任
附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