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婦女聯合會

3、婦女發展部: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開發婦女人力資源;指導並組織各級婦聯開展婦女文化科技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開展社區婦女工作,促進婦女平等廣泛就業;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扶貧和生態環境建設。 6、機關婦工委:制定市直機關婦女工作計畫,了解、反映婦女幹部、職工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指導市直各機關婦女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四)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關注並加強研究涉及婦女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對策建議;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的修改,做好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工作。

婦聯簡介

泉州市婦女聯合會成立於1949年9月。現全市有縣(區、市)級婦女聯合會11個,鄉(鎮、街道)級婦女聯合會163個,村(社區、居)級婦女組織2450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婦委會67個,各類婦女聯誼組織234個。
多年來,市婦聯以代表和維護婦女民眾的根本利益為己任,以做黨和政府聯繫婦女民眾的橋樑和紐帶為使命,團結帶領廣大婦女為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建設和婦女事業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充分顯示了婦聯組織在三個文明建設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全市各級婦聯組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婦聯的精心指導下,緊緊圍繞黨的工作中心,以深化“雙學雙比”、“巾幗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三大活動為主體,主動融入發展大局,堅持“黨政所急、婦女所需、婦聯所能”的工作定位,充分發揮優勢,切實履行職能,開展了許多特色鮮明、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別是立足僑鄉實際,在統籌城鄉婦女發展,精心打造女企業家工作品牌,激勵婦女投身“三創”,勇於創業,奉獻社會;靈活設定非公有制企業婦女組織,有效實現組織覆蓋、工作覆蓋、服務覆蓋相結合;大力弘揚擁軍優良傳統,支持駐軍部隊建設;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親情關愛外來女員工、農村留守流動兒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廣大婦女大力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積極投身海峽西岸經濟區現代化工貿港口城市建設,立足崗位創一流,提升素質樹形象,撐起了僑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半邊天”。

內設機構

市婦在線上關設8個職能部(室),工作職責如下:
1、辦公室:
負責市婦聯的內外協調、政務服務、事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婦女兒童發展理論、政策的研究工作;協調綜合性調研活動;起草重要檔案及文稿;承辦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機要、保密、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審計、安全保衛及基本建設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信息網路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編輯《婦女工作》;負責婦聯與各民主黨派婦委會、工商聯婦女組織及民族宗教界女性代表人士的聯誼工作。負責機關幹部和下屬單位幹部的管理,管理機構、編制、職稱、工資、出國審批等工作;承擔協助管理各縣(區、市)婦聯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婦女幹部工作;負責婦聯繫統組織建設;負責制定、實施婦聯繫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巨觀指導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2、宣傳部: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宣傳婦女和婦聯工作;調查研究婦女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婦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指導和實施“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和家庭文化建設;組織“三八紅旗手”的評選表彰工作;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婦女組織、婦女人士及海外女僑胞的聯誼工作;負責市婦在線上關及下屬單位的外事工作,與各國婦女兒童組織、知名婦女及國際婦女兒童組織開展友好交流與合作。
3、婦女發展部:
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開發婦女人力資源;指導並組織各級婦聯開展婦女文化科技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開展社區婦女工作,促進婦女平等廣泛就業;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扶貧和生態環境建設。搞好農村婦女小額信貸扶貧工作,促進農村婦女依靠科技致富;指導組織各級婦聯開展“雙學雙比”、“巾幗建功”活動;負責市女企業家聯誼會日常工作。
4、權益部:
負責處理日常民眾來信來訪來電,接受各種渠道婦女投訴,參與對重大典型信訪案件專項調查,為受害婦女提供法律幫助和社會服務;代表婦聯參與有關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的修改,參與有關普法工作;指導、推動各級婦聯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負責市婦女法律援助站工作。
5、兒童工作部:
負責參與有關保護兒童的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草案的修改;開展兒童保護工作,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指導婦聯繫統自辦園所及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的工作;負責親職教育工作的協調與服務;參與推進校外教育,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負責市家教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6、機關婦工委:
制定市直機關婦女工作計畫,了解、反映婦女幹部、職工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指導市直各機關婦女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7、婦兒工委辦:
負責全市婦女兒童工作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監測評估、起草檔案、印發簡報、承辦會議等工作;通過交流經驗、溝通信息、研討問題、表彰先進,推動各部門、各縣(區、市)的工作,定期檢查實施兩個綱要的工作。
8、機關黨總支:
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的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負責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負責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做好本部門、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本單位、本部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性質任務

泉州市婦聯是我市各族、各界婦女的民眾團體組織,由中共泉州市委領導,同時接受福建省婦聯指導。其機關主要職責是:
(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團結、教育全市各界婦女和各類婦女組織同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緊密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團結、動員、組織婦女民眾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積極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三)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教育、引導婦女民眾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弘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積極推動和開展對婦女的科技文化及生產勞動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婦女素質。
(四)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關注並加強研究涉及婦女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對策建議;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的修改,做好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工作。
(五)堅持為婦女兒童服務、為基層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協調社會力量,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
(六)指導各縣(區、市)婦聯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任務,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並給予工作指導;加強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婦女的聯誼;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促進祖國統一。
(七)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婦女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開展國際合作。
(八)承擔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領導市婦在線上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十)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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