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轉變
弱化微觀管理事務,增強服務意識,把工作重點轉變到監督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上來,轉變到對鄉鎮企業體制改革、經營管理、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的指導及鄉鎮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制訂上來。取消不必要的檢查和創優、達標、驗收、評獎等具體事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擬定發展鄉鎮企業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訂全省鄉鎮企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擬定有關鄉鎮企業技術改造的政策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對鄉鎮企業的產品質量、計量、標準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四)負責鄉鎮企業的統計工作,指導全省鄉鎮企業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工作。
(五)按照國家的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引導全省鄉鎮企業的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產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
(六)指導鄉鎮企業深化改革和經營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工作。
(七)組織和指導鄉鎮企業的科技進步、職業培訓教育和人才引進工作。
(八)總結和推廣鄉鎮企業發展和改革的經驗。
(九)協調鄉鎮企業與有關行業部門的關係,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扶持鄉鎮企業發展的各項資金。
(十)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鄉鎮企業外事、外經、外貿工作,協調和指導鄉鎮企業招商引資、對外合作,擴大出口創匯。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設7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各處室的工作;負責會務、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信息、提案議案處理及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制訂機關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的後勤、保衛工作;負責扶貧工作。
人事組織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教育、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黨務、紀檢監察、工會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與管理工作;負責涉外人員的政審和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處
編制全省鄉鎮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綜合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規劃;負責鄉鎮企業定期報表的年度統計;指導鄉鎮企業的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鄉鎮企業的生產發展基金及事業費的使用管理;指導鄉鎮企業的資產評估和內審工作。
企業管理 處
負責指導全省鄉鎮企業的經營管理;實施鄉鎮企業改革計畫和方案,推進鄉鎮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鄉鎮企業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
科技教育處
負責全省鄉鎮企業的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和質量、標準、計量管理工作;規劃指導鄉鎮企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產業指導處
研究擬定有關鄉鎮企業技術改造的政策措施,引導鄉鎮企業的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的調整,指導鄉鎮企業能源開發、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工業區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鄉鎮企業工業生產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省際間鄉鎮企業的經濟合作;負責協調和指導鄉鎮企業出口創匯和外經、外貿、外資工作。
政策法規處
監督、指導有關鄉鎮企業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調查研究,掌握鄉鎮企業發展動態,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組織起草和制訂有關鄉鎮企業地方性政策法規檔案;參與局重要檔案和材料的起草;負責局機關的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
人員編制
河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處級領導職數1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總經濟師各1名)。
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核定3名。
紀檢(監察)、機關後勤服務機構及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