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標準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開展省級文明城市創建的意見》(冀發〔2016〕13號)和省文明委確定的評選工作安排,從2017年9月起,省文明辦委託第三方,按照從嚴把關、公平公正、確保質量的原則,根據《河北省省級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及這兩個測評體系的《操作手冊》,以實地暗訪考察、入戶問卷調查和網上材料審核三種方式對179個參評設區市和縣級市、市轄區、建制縣進行了綜合測評。在此基礎上,嚴格依據參評城市(城區、縣城)的2016、2017年兩年測評成績和職能部門把關、聽取市民意見、進行綜合計分、媒體集中公示等評選程式,嚴謹規範組織了第一屆河北省文明城市評選工作。經省文明委審核、省委省政府批准,確定了第一屆河北省文明城市(城區、縣城)名單。
城市名單
2017年第一屆
文明城市:
地級市:邢台市、廊坊市、承德市、張家口市、保定市
縣級市:定州市、黃驊市、任丘市、平泉市、遵化市、霸州市、涿州市、高碑店市、泊頭市、三河市
文明城區:
城區 | 所屬城市 |
北戴河區 | 秦皇島市 |
海港區 | 秦皇島市 |
古冶區 | 唐山市 |
路北區 | 唐山市 |
曹妃甸區 | 唐山市 |
路南區 | 唐山市 |
豐潤區 | 唐山市 |
丰南區 | 唐山市 |
鹿泉區 | 石家莊市 |
新華區 | 石家莊市 |
橋西區 | 石家莊市 |
裕華區 | 石家莊市 |
藁城區 | 石家莊市 |
欒城區 | 石家莊市 |
長安區 | 石家莊市 |
文明縣城:
文安縣、大廠回族自治縣、樂亭縣、灤南縣、高邑縣、唐縣、灤縣、安新縣、永清縣、固安縣、灤平縣、大城縣、盧龍縣、元氏縣、臨漳縣、贊皇縣、廣平縣、雞澤縣、容城縣、淶水縣、趙縣、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海興縣、井陘縣、雄縣、成安縣、魏縣、涉縣、曲周縣、清河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