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沂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內設辦公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業務科4個科室。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對開辦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進行初審上報。

機構簡介

沂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前身為縣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於2002年3月,為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2004年12月增加食品安全綜合監管職能。根據2009年《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從2010年1月劃歸地方政府管理,列入縣政府工作部門。原來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將交給衛生局,原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將交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沂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內設辦公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業務科4個科室。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為正科級直屬事業單位,食品藥品檢驗所為副科級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法規;擬定相關的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對開辦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進行初審上報。
(五)負責藥品、醫療機構製劑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藥品、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醫療器械質量。
(七)監督管理******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和中藥材專業市場;依法監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廣告;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
(八)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化妝品衛生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監督實施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相對人資格培訓與管理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統計、安全保密、督查督辦、應急、宣傳報導、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與行政複議、應訴、賠償、組織聽證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政務公開和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老幹部管理、黨群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調查處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許可的相關工作,核發零售企業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依法監測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有關違法行為。
(四)業務科
依法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行為,監管醫療機構製劑和中藥材專業市場;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對開辦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進行初審上報;監督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依法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有關違法行為。

直屬事業單位

(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
依法受理案件舉報和投訴;根據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的研究、生產、經營、使用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產品違法、違規廣告的查處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食品藥品檢驗所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各個環節藥品質量的檢驗;負責藥品抽驗計畫的落實;指導本行政區域內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藥品檢驗的業務技術工作,指導和協助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解決技術難題等;接受市藥品檢驗所的業務指導;承辦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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