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泓[明朝名宦]

汪泓,號靜齋,旌德縣城招坊人。明嘉靖癸卯(1544)舉人。志載其身體魁偉、才藻驚人。嘉靖庚戌(1551)知阜城〈今河北省〉,時有賊寇騷擾,朝廷委派的官吏遲遲不能剿滅,百姓四處逃亡。汪泓到任後,採取發動百姓協助軍隊,組成軍民聯合抗寇,取得了勝利,使當地恢復平安。

基本信息

為官事跡

汪泓執法嚴明,據記載,獻縣有一冤案,錯判無罪者斬首,經汪泓再審定罪,得知是是錯案,而平反昭雪。相鄰的縣鄉百姓打官司,爭赴阜城投狀審冤,求汪泓審理,因而被稱為“神君”。

河南府郡守募軍,攤派阜城買馬2O0匹,且限在一月之內要繳括萬金;百姓驚慌,紛紛棄家逃避走散;在南皮、吳橋兩縣令因未按期上繳、連累受懲的情形下,汪泓不避艱險,對這種不切實際、不體諒民情的舉動,奮起抗爭,最後得免。

第二年,會薊(內蒙、河北)邊境告急,御使上疏薦汪泓守薊州,汪泓上任時,見軍隊士氣低糜,紀律松馳。他從調查守將貪汚冒領虛餉入手,按冊核實兵員發餉,處置了不法鎮守,使軍心大振,戰鬥力增強,穩定了邊境。二年後,升屯田都水員外郎,主持修築中州(河南新安縣)齧堤,改善漕運水道。第二年又改任繕司郎中,任滿2年,出任南安太守(今江西大庾縣),未幾,南安大治。

汪泓仕途後期,為避權相嚴嵩之喜怒之唇舌,主動隱退,棄官歸里;在旌梓山之陽,親自督造汪姓祠堂。後朝廷征其任四川按察副使,不就長吏,退歸,跡之梓山別業,不肯束帶相見。

人物評價

汪泓有詩文載縣誌,其歷任官職所在地,皆被祀為名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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