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機構
江蘇省監獄管理局是省司法廳管理下的副廳級部門管理機構,是主管全省監獄工作的機關,下轄監獄和未成年犯管教所25所,另有江蘇省司法警官高等職業學校、康新戒毒所、民警接待站等3個單位;局機關內設25個職能處(室)。根據蘇政辦發[2000]166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監獄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江蘇省監獄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以及國家的其他法律、法令和法規,正確執行黨的監獄工作方針、政策;
(二)負責全省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刑罰執行和監獄人民警察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監督、指導工作;
(三)規劃全省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罪犯關押點的設定和布局,管理、指導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創建現代化文明監獄工作;
(四)監督、指導全省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監管安全防範工作,組織、協調集中調遣罪犯和處置暴亂、劫獄、重大監管事故和重大案件等突發性事件;
(五)管理、指導全省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獄政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工作;
(六)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經濟發展的規劃、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管理、指導監獄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立、產業結構調整、新項目開發、技術改造和勞動安全保障工作;
(七)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監獄財務和企業財務的管理,以及國有資產運營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監獄資產保全、企業資產保值增值;
(八)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監管設施改造和防訊、抗旱、救災的協調、指導,以及物資供應、調配工作;
(九)管理、指導全省監獄系統基層單位住房、醫療制度改革、義務教育、職工養老保險、公共設施建設、環境治理等社會化事務工作;
(十)負責全省監獄系統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管理、指導監獄系統思想政治工作、黨團組織建設、監獄人民警察隊伍建設和工人、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監獄系統重大違紀案件查處工作,管理、指導監獄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以及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的審計監督工作;
(十二)承辦省政府和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獲得榮譽
監獄3次受到江蘇省廳省局集體記功獎勵,被省檢察院、省武警總隊、省司法廳評為“三共”活動先進單位,被省司法廳授予“對標找差、全國爭先”先進集體,先後2次被省廳評為創建“三好班子”活動優勝單位,被省司法廳和省人事廳授予“1998—2006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先後2次被授予“江蘇省文明單位”,被省委省政府評為“全省列名保衛目標隱患整治工作先進單位”。
被評為全省監獄系統黨建工作先進單位、無錫市文明單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統依法行政(規範執法)合格單位、全省2006~2008年“三共”(共建、共管、共保全全)活動先進集體、2005~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目標管理優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