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人民法院

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人民法院

泗洪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位於泗洪縣長江路。全院有人員203人,正式在編的130名幹警中,現有碩士和研究生學歷的26人,占19.5%;本科文憑的81人,占61%;專科以下26人,占19.5%。從年齡結構看,35歲以下66人,占50%;36-50歲39人,占29.1%;51歲以上28人,占20.9%。

法院簡介

泗洪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位於泗洪縣長江路。全院有人員203人,正式在編的130名幹警中,現有碩士和研究生學歷的26人,占19.5%;本科文憑的81人,占61%;專科以下26人,占19.5%。從年齡結構看,35歲以下66人,占50%;36-50歲39人,占29.1%;51歲以上28人,占20.9%。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法院現有內設機構總計18個,其中審判業務部門11個(民一庭、民二庭、刑庭、執行局、行政庭、立案庭、審監庭及4個人民法庭),綜合部門7個(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審管辦、行裝科、司法鑑定科、法警隊)。

法院建設

在全市法院率先建成陽光執行大廳,實現執行局獨立掛牌,採取櫃檯式辦公,讓執行權在“陽光”下運行。落實分權集約執行機制,實現執行查控權、執行處置權和結案審批權“三權分立”,縮短被執行人的財產調查及凍結扣劃的周期,防範廉政風險。召開打擊規避執行行為新聞發布會,掀起打擊規避執行風暴,充分利用泗洪時訊、泗洪風情網等媒體向公眾集中曝光失信被執行人。 在全市法院率先探索對審判權內部運行機制進行改革,採取審判骨幹+初任法官+見習法官+書記員的模式,組建包括立案審查、民商、刑事、行政案件審理在內的11個審判團隊和5個執行團隊。 出台《落實法官主體地位實施意見》和《法官助理管理規範》,將法官助理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法官助理三個級別,明確法官助理工作職責及與審判長的關係,確立審判長在審判單元中的主導地位,全力支持和保障法官依法、公正、獨立履行審判職責,努力提升法官職業化水平。省法院簡報對此做法在全省予以推介。 通過公開招聘,組建了一支以退伍軍人為主力的司法輔警中隊,每周六強化訓練,在機關安保、協助值庭、幫助送達和配合強制執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有效緩解了司法警力不足難題。省法警總隊和市中院領導要求各基層法院學習借鑑。 成立全國首家涉訴信息查詢中心,並依據《涉訴信息查詢辦法》,向社會公眾提供涉訴信息查詢服務,為民眾了解被查詢人信用狀況提供切實可靠的信息參考。 通過發布典型案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發布“黑名單”等方式,加大對訴訟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彰顯法治精神、強化規則意識、引領社會風尚、維護公共秩序的重要作用。 利用法院官方網站、法院微博、微信等平台為民眾提供高效率的審判流程信息查詢服務。探索在訴訟服務中心開設庭審視頻室,允許民眾憑身份證調看案件庭審實況。探索並推行網上預約立案和網上視頻接訪服務。選取轄區民眾關心、關注的案件進行網際網路同步直播。確保所有符合公開條件的一審生效裁判文書在全國訴訟文書網上公開。實行執行標的物淘寶網上公開拍賣制度。 規範院長、庭長指導審判工作的方式方法,實行指導辦理具體案件全程留痕制度,形成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放權機制,避免以行政化指令影響法官獨立行使審判權。 推行最嚴格的公務員年度考核制度,對幹警的工作質效、業務能力、職業道德及個人私德進行全方位嚴格考核評價,將處分結果與年度考核掛鈎,以最堅決的意志、最堅決的行動掃除司法腐敗現象,清除害群之馬,堅決維護法院隊伍的純潔性。

所獲榮譽

2011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為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先進集體,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先進集體;2012年,市委市政府表彰我院為“2006—2010年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 2011年度法治宿遷建設先進集體”,市中院表彰我院“2011年度宣傳工作先進集體”“ 全市法院2011年度先進集體”“ 全市基層法院化解涉訴進京訪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2013年,我院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新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省文明委授予我院“2010-2012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今年初,市中院表彰我院為“電視法治宣傳先進集體”、“信息工作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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