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實施辦法和細則;開展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制訂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政策規定提供情況和依據。
(二)負責對全縣老幹部工作的督查、指導和協調,督促老幹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實,組織指導老幹部開展活動,發揮作用。
(三)指導、督查離退休幹部的黨組織建設,開展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老幹部的學習和教育。
(四)負責對老幹部和老幹部工作的宣傳,開展尊老、敬老、愛老活動,依法維護老幹部的合法權益。
(五)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老幹部的來信來訪處理和接待服務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解決老幹部的治病就醫問題,經常探望住院的老幹部,做好老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
(七)承擔縣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產進行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各種場地和設施的作用,發展老幹部事業。
(九)承擔縣委、縣政府和縣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全局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負責全縣老幹部工作的調查研究,綜合全縣老幹部工作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方案;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資料管理、接待、行政後勤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及會議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簡報、信息編髮工作;起草局領導交辦的主要文稿;負責文電處理、檔案審核和機關年度工作計畫的制訂;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編制經費預、決算;做好單位年報及老幹部特需經費的收繳工作;負責組織局系統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組織制訂和實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關工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各類報刊、雜誌發行工作。
(二)老幹部管理股負責督促檢查全縣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參與相關檔案的制訂;指導和管理全縣老幹部醫療保健和安置工作;指導全縣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和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組織指導全縣老幹部參觀工農業生產建設項目和健康療養;指導全縣老幹部信訪工作,做好來信來訪處理;負責管理範圍內老幹部祝壽活動;協調處理老幹部逝世後的有關事宜;協助有關部門對老幹部離退休費的調整及清理工作;負責指導老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了解掌握全縣老幹部活動情況,指導全縣老幹部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和發揮作用,協同有關部門開展老年健身活動;加強老幹部活動中心業務指導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