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人事勞動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縣人事勞動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建立科學的人事勞動管理制度,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縣企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對全縣人事勞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及人事勞動宣傳和調研工作。2、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依據國務院發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有關法規,依法對全縣國家公務員實施綜合管理。
3、負責全縣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負責全縣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和人員、工資福利的統計與綜合分析,編寫人事、勞動信息。編制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總額計畫。
4、 承辦縣政府管理的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工作。
5、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組織實施並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繼續教育。綜合管理全縣職業分析和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取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競賽等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規劃和指導就業前的職業技能培訓、在職職工和學徒培訓工作。
6、綜合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組織管理國家、省、州、縣重點智力引進項目和成果的鑑定推廣;負責出國培訓及使用專項經費出國培訓的管理工作。
7、制定全縣人才流動政策,統一管理全縣人才流動工作,指導勞動力及人才市場的發展,管理勞動領域的各項業務技術合作和涉外勞動業務。負責制定全縣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畫、指導性分配原則以及相應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辦人員調配工作。
8、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攻策,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監督兌現企業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制度,協調各類人員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關係。
9、統籌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研究制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的改革方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工作,實施城鎮職工的離退休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協調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和退職工作。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福利工作。
10、綜合管理全縣軍隊轉業軍官的安置、培訓等,並組織實施。
11、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協調各部門的全縣表彰工作。負責有關懲戒與申訴控告工作。
12、綜合管理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工作,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勞動監察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勞動部門制定的勞動政策、法規、技術標準,指導各類企業的勞動管理。
13、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事勞動局設勞動保障監察隊。主要職責是:負責勞動監察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勞動部門制定的勞動政策、法規、技術標準,指導監督、檢查各類企業的勞動管理。負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下屬單位
永靖縣社會勞動保險就業服務局永靖縣人民政府勞務工作辦公室
永靖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