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 掌握全縣旅遊事業發展狀況,監督、檢查全縣旅遊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旅遊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計畫的情況。(二) 制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編制旅遊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查上報旅遊基礎設施項目。
(三) 研究和推進力旅遊業體制改革,落實旅遊企業的經營自主權。
(四) 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促銷活動,開拓國際國內旅遊客源市場
內設機構
局內設一室四股,即:辦公室、市場股、管理股(質檢所)、安全股、財務股。辦事項目
(一) 負責全縣旅遊行業管理,檢查監督旅遊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受理國內外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指導並協助旅遊經營單位逐步走向標準化、規範化。(二) 對全國內出境旅遊的管理和指導。
(三) 指導全縣旅遊統計工作,提供旅遊信息服務。
(四) 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做好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五) 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做好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工作。
(六)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