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永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3、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區安委辦日常事務工作和全區安全目標考核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煤礦、電力、水利、消防、衛生、食藥品、學校、旅遊、林業、漁業、氣象、公共聚集場所、地質災害、工業園區及安委會成員單位等行業、部門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監管行業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的糾正和行政處罰,參與配合綜合監管行業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包括磚廠)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管行業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包括磚廠)安全生產許可證初審、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非煤礦山行業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包括磚廠)的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包括磚廠)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的糾正和行政處罰,參與配合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工貿行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工貿行業企業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工貿行業企業的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工作;負責工貿行業企業的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監管工作;依法監督工貿行業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依法糾正和查處工貿企業安全生產違規違法行為,參與配合工貿行業企業生產安全、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單位

永川區安監局

職能職責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規範檔案、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鎮街、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全區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危化品經營、儲存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監管;負責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危化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管。依法監督查處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查處,頒發管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的中央和市屬在永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三同時”審查。受區人民政府的授權和委託,依法組織全區安全生產一般事故、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煤礦、消防安全事故除外),參加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上報工作;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領導班子

成員及分工
譚立榮:局黨組書記、局長,註冊安全工程師。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負責檔案審簽、財務管理、安全生產調度工作;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分管局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聯繫區非煤礦山行業協會工作。
梁健: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職業健康、勞動保護綜合監管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分管職業健康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協助譚立榮同志分管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
喻身遠: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負責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組和機關幹部學習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政法、統戰、工會、信訪、群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等工作;分管辦公室、黨建辦;協助譚立榮同志分管財務工作。
周高東: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管理、行政執法、規劃、科技、法制、安全生產統計和安全培訓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煤礦、電力、水利、消防、衛生、食藥品、學校、旅遊、林業、漁業、氣象、公共聚集場所、地質災害、工業園區及安委會成員單位等行業、部門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分管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協助譚立榮同志分管安全生產調度工作。
李凱: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民爆物品、石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工貿、造紙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負責分管行業的安全責任保險、環境保護、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工作;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打非辦”;聯繫區危險化學品行業協會工作。

內設機構

職能職責
1、辦公室(行政審批科):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保密、信訪、衛生、資產管理、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政策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及重要會議報告,局各類會議記錄;負責機關計生、普法、保衛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及接待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黨建辦:統籌做好本局組織、人事、宣傳、紀檢、統戰、工會、群團等工作;負責黨建工作的調研、指導、監督、檢查;負責黨員發展、管理、考核、統計和黨費收繳工作;負責黨員幹部職工的培養教育、任免調動、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創先爭優”等黨內各項重要活動工作;完成上級黨組織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區安委辦日常事務工作和全區安全目標考核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煤礦、電力、水利、消防、衛生、食藥品、學校、旅遊、林業、漁業、氣象、公共聚集場所、地質災害、工業園區及安委會成員單位等行業、部門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監管行業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的糾正和行政處罰,參與配合綜合監管行業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危化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危化品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企業和民爆物品、煙花爆竹、石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造紙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監管行業企業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工作;負責危化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初審、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所監管行業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所監管行業企業的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負責監管行業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的糾正和行政處罰,參與配合監管行業企業生產安全、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包括磚廠)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管行業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包括磚廠)安全生產許可證初審、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非煤礦山行業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包括磚廠)的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包括磚廠)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的糾正和行政處罰,參與配合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職業健康監督管理科:負責工礦商貿企業作業場所(煤礦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負責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發放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和依法監督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經營勞動防護用品單位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工貿行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工貿行業企業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工貿行業企業的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工作;負責工貿行業企業的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監管工作;依法監督工貿行業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依法糾正和查處工貿企業安全生產違規違法行為,參與配合工貿行業企業生產安全、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下設機構
職能職責
1、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履行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消防、特種設備外)安全生產日常執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受理和調查處理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消防、特種設備外)安全生產違法違規案件及生產安全事故;負責全區傷亡事故綜合統計工作;負責事故的檔案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組織制訂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組織審查各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指導全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和救援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檢查全區各單位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指揮協調全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專家庫的建立和相關協調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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