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水運工程質量事故分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及重大質量事故三類。等級標準
質量問題
影響工程正常使用,需返工或修復,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在兩天內書面報告業主、監理人、質量監督站。
一般質量事故
質量低劣,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直接經濟損失10萬至100萬。在兩天內書面報告給質量監督站,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業主、監理人和省級質量監督站。
重大質量事故
工程倒塌、報廢、降低使用標準、造成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在兩小時內報告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省級質量監督站和部質量監督總站。12小時內出《水運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快報》
質量事故報告
程式
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寬的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同時向業主、監理人、質量監督站報告,在質量監督站初步確定質量事故的類別性質後,按等級標準中的要求進行報告。內容
(1)工程項目名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業主、設計人、承包人、監理人等單位的名稱(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造成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