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內容
殘疾人奧運會會旗(Paralympic Flag)的圖案是在白色無邊的綢布上繡上殘疾人奧林匹克標誌,標誌由三個蝌蚪狀圖案組成,分別為綠色、紅色和藍色。三個蝌蚪形表示人類最重要的組成要素:心智、身體和精神。在殘奧會比賽期間,殘疾人奧林匹克村和主體育場都要升起這面會旗。在閉幕式上都有會旗交接儀式, 但使用的是一面代用品,圖案一樣,只是規格要大一些。殘疾人冬季奧運會會旗的交接和使用與殘疾人夏季奧運會會旗相同。懸掛知識
一、在整個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期間,IPC會旗在主體育場其正確位置上自由飄揚,在該體育場也應升起和懸掛主辦國國旗和POC標誌。各參賽國國旗應懸掛在主體育場外牆周圍,若是冬運會,則應懸掛在體育場主要入口處附近。
二、在任何情況下,IPC會旗在大小和高度上都要超過其它旗幟。會旗已註冊過的形狀、顏色和“樣式”都是IPC標準手冊的一部分。
無論是展開使用還是處於靜止狀態,IPC會旗和會標都應按其正確的和商標樣式繪製(即,水平放置時,上方是綠色的、左邊是紅色的、右邊是蘭色的,靠近左邊的地方有彗星尾巴的形狀)。如果沒經過註冊和IPC的批准,各參賽國和/或代表團的旗幟不可以在體育場或其它比賽場地懸掛。
三、在各訓練場地、比賽場地和其它場地如運動員村、POC總部、正式運動會賓館、市政廳和IPC會議室及所有舉辦與運動會有關的文化或其它節目的場都必須懸掛IPC會旗並使之處於顯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