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農業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促進農業整體素質的提高;參與研究並提出有關農產品價格、農業生產資料供應、農畜產品流通、農村信貸及農業財政補貼等相關政策建議;組織起草有關農牧業的地方性規章草案。
(三)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並指導實施;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牧區草場承包、基本農田保護、耕地使用權流轉和集體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四)研究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及發展規劃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商品生產基地建設;參與研究和協調農畜產品市場、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推動農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和農村產業化經營組織發展壯大。
(五)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負責農業科技推廣和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新技術、新品種引進推廣計畫;管理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六)負責農業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科研開發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技術推廣項目的調研論證、篩選審核、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推進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七)組織、監督全市動植物防疫和檢疫工作,負責對全市疫情的發布、監測、控制並組織撲滅;負責種畜禽管理、獸醫醫政、農藥、獸藥藥政工作;承辦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監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農業查災、抗災、救災工作。
(八)組織開展農業無公害生產和標準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有機農業和綠色食品發展規劃;負責農產品質量監督、認證工作;負責有關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承辦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的監測鑑定及其生產經營執法監管工作;負責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九)參與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原、漁業水域、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環境的保護與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
(十)組織農業對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研究提出農業開發招商引資政策建議。
(十一)指導水產事業的發展;負責漁政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漁業良種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市農牧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辦理文秘、檔案、文印、會議、信訪、督查、後勤等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辦本系統組織、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草擬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負責農業建設項目的計畫管理與實施 ;參與研究提出農業及農村經濟有關政策建議 ;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
(三)調研法規科
開展農業政策調研,提出農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業重大問題專題調研工作,對農業發展的總體構想、工作思路和重大部署提出建議;承辦農業有關地方規章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農業執法監督工作;辦理農業行政審核審批工作。
(四)農業科(加掛市綠色食品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規劃、計畫和重大技術措施;擬定農業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工作;承辦農業查災、抗災、救災的具體工作;負責有機農業和綠色食品開發工作;負責種植業調查統計工作。
(五)畜牧水產科(加掛市飼料工業辦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畜牧業、水產業發展規劃及政策和技術措施建議;指導畜牧業、水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畜禽商品基地建設工作;協調動物防疫檢疫、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全市草原建設、草產業開發及抗災保畜工作;對飼料工業進行行業管理;負責畜牧業、水產業調查統計工作。
(六)科技教育科
研究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的具體工作;協調農業科研推廣和示範園區建設工作;負責農民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管理與實施;管理農業科技成果;負責農牧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組織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指導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學術團體工作。
(七)農業信息科
研究提出推進農業信息化的政策和技術措施建議;負責農業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各類農業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和發布;負責現代信息技術的引進和推廣套用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民族街太平巷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