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夷山國家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武政辦[2002]43號)和《中共武夷山市委關於研究景區、度假區工作會議紀要》[2007]10號檔案精神,並結合度假區工作實際,現將度假區管委會內設機構和職責通知如下:一、黨政辦公室職責:
1、黨務工作:①負責編制度假區黨建工作計畫,指導協調區內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工作;②協助黨委領導處理日常黨務工作;③協助做好工、青、婦等群團組織日常工作。
2、紀委工作:①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效能建設工作;②協助做好機關政風行風建設;③協助紀委領導處理好機關日常紀檢、監察和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3、日常事務:①負責機關文秘、信息、調研、宣傳、督查、會務、檔案、保密、保衛、車輛、旅遊接待、辦公室自動化;②負責度假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工作,承辦幹部調配、獎懲培訓。
4、其他事務:①負責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②負責區內計畫生育工作。
5、完成上級機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財政局職責:
1、財政收支預決算管理:
負責編制全委財政收支預(決)算並組織實施,對區內土地出讓金、城配費、罰沒款、棄土費等實行統一徵收,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2、機關日常經費保障與審批:
根據年度財政收支預(決)算要求,做好日常經費(包括辦公費、委一層領導以下人員的差旅費、接待費、車輛使用費等)的保障與審批,並做好資產和資源管理;
3、企業財務指導、監管:
負責對全委所屬企業的財務指導與監管,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實施正確的財務監督;
4、接受市財政局指導,按時上報各類財政、會計、統計報表與資料;
5、協調解決各類歷史遺留問題;
6、完成上級機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國土規劃建設局職責:
1、土地管理:①受託負責區內建設用地管理工作;②監督檢查區內土地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受理區內土地違法行為的檢舉及控告,制止土地違法行為,查處土地違法案件;③受託辦理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各類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等活動的前置審查;④受託辦理用地報批手續;⑤負責區內建設項目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及存量土地的審查報批;⑥負責區內個人建房用地的審查報批。⑦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征地工作。
2、規劃管理:①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南平市及武夷山市關於城鎮規劃建設和建設用地管理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並組織實施;②受託行使區內的規劃管理行政執法權,建築工程行政執法權;③負責度假區規劃實施、監督和檢查;④負責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規劃方案,施工圖規劃審查;⑤代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受託行使區內規劃管理處罰權。⑥負責建設項目審批後的規劃跟蹤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開工驗線、規劃驗收,及時查處違法建設活動,負責區內規劃管理監察和管理工作。
3、建設管理:①負責區內道路、工程管線走向、破路、大型戶外廣告定位、公共用地、綠地上設定標誌、廣告的前置審批;負責綠化等市政設施的維護。②負責督促指導建發總工程建設的相關工作;③負責協調指導,督促區內各項公共建設項目;④負責指導和實施房屋拆遷安置工作;⑤負責區內安全生產工作;⑥加強對區內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即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和造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等項目的計畫擬定並具體負責實施。
4、完成上級機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四、經濟發展局職責:
1、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度假區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匯總、協調和監督;依據度假區總體規劃,制定招商引資和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
2、創業競賽:負責督促落實度假區創業競賽各項任務指標。
3、項目管理:負責督促招商引資項目的編制、宣傳、諮詢、促銷、洽談和報送審批;負責度假區重點、重大項目的跟蹤服務與協調,制定各項目服務工作責任制並負責組織考評,確保項目服務工作的落實。
4、其他:負責度假區外經外貿工作,及時準確填報各種開發統計報表。
5、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城市綜合執法中隊職責:
1、受託行使區內的市容環衛行政執法權、園林綠化行政執法權、市政工程設施行政執法權、房地產行政執法權、公用事業行政執法權、市容環衛行政處罰權、園林綠化行政處罰權、市政工程設施行政處罰權、房地產行政處罰權、公用事業行政處罰權,全權負責區內市容市貌(戶外廣告、夜景工程、違章搭蓋、交通整治、流動攤點、工地、建築垃圾及棄土管理)、園林綠化、市政工程設施、房地產、公用事業和物業管理、環境衛生等的監察和管理工作。
2、負責經營性項目及其他項目的前置審批工作,並負責區內道路的破路、管線開挖、大型戶外廣告定位、公共用地、綠地上設定標誌、廣告的管理工作,對區內市政設施進行巡查、發展問題及時上報,對破壞市政設施的行為及時制止。
3、負責區內市政道路的維護和改正。
4、參與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5、負責區內市容環境治理工作。
六、建設發展總公司職責:
1、負責度假區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築施工;
2、組織實施工程管理和區內基礎設施維護並主動接受國土規劃建設局的指導、監督,負責區內征地、拆遷,協助做好被征地、拆遷戶的安置工作;
3、負責產業開發方案制定並組織實施,參與房地產開發與經營;
4、負責對下屬企業的管理;
5、完成上級機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